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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时髦(1 / 2)

夏季的清晨,天亮的特别早。

由于挨着公园,院子里经常会驻足一些鸟儿,它们好像生怕卧室里光溜溜的两人睡懒觉一样,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徐建军从来不赖床,起身看了看睡的正香的廖芸,拉起被单罩住了那无限春光。

虽然科学说傍晚时候氧气浓度最高,也是一天中空气质量最好的时候。

但是人都是感官动物,晨起的清爽与舒适,让人感觉每呼吸一下,都是大自然对自己的馈赠。

徐建军现在除了学校宿舍,回来基本上就住这里,经过他两次的改造,以及内部家具的替换,这里住起来无疑比父母那个大杂院要舒服多了。

从来不会亏待自己的徐建军,当然是以住这里居多,为了扮演一個孝子贤孙的角色,一直去父母那儿住,那也不符合他徐建军的性格。

这么长时间过去,邻里街坊也能认出来不少,虽然没有秦老头那么熟悉,出去锻炼碰见打个招呼的功夫还是有的。

这些大爷们,就算是不认识徐建军,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的小黄他们肯定能认出来。

“王大爷,您老也起这么早啊?”

“是啊,我们老年人觉少,赖在床上腰酸背痛的,还不如溜达溜达,小徐啊,年轻人可少有跟你一样起这么早的,小伙子不错,比我家那个懒蛋要强多了。”

“以前早期干活习惯了,这生物钟养成了,想改可不容易。”

“得了吧,少忽悠你大爷了,你这样子,哪里像是干活的料儿,跟公子哥儿一样,毕业了也是当领导,哎,不跟你说了,我去叫我那不争气的儿子起床去。”

徐建军心说我指的可不是干什么农活,而是身为打工人的素养,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吃的比猪差,干的比牛多!

怎么就刺激王老头敦促自己儿子砥砺前行去了。

锻炼一圈回来,徐建军化身家庭煮夫,开始埋锅造饭,煮粥煎蛋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简单早餐,他还是没问题的。

卧室里那位刚才回来看了看,醒是醒了,但是身体却跟被被单施了魔法一样,连动都不想动。

这都是昨天两人毫无顾忌放纵的后遗症。

徐建军在厨房忙乎,小黄就蹲在门口静静的看着他。

这样的场景让徐建军联想到了婚后生活,他跟廖芸这也属于时髦的试婚阶段。

爱人如养花,好好被爱的人,会越长越漂亮。

听着徐建军在外面忙乎了有一阵儿了,也差不多把早餐弄好了,廖芸才施施然的走出房间。

因为知道这偌大的院子就徐建军他们两个人,廖芸穿搭要多随意有多随意。

只见她直接把昨晚被徐建军扒去的睡裙穿着就起来洗漱。

宽松的柔质睡裙,根本无法遮掩廖芸那傲人的身材,她一边刷牙,一边跟小黄一样,站在厨房外面看徐建军忙乎。

清晨金色的阳光从她身上透过,这若隐若现的曼妙感,比起不着寸缕更加的迷人。

“煎蛋不要煎老了,嫩点的才好吃,亲爱的。”

“你喊我什么?”

印象中,廖芸可是很少这么亲昵的称呼他的,这样的称呼多出自夏目老师之口。

“没什么,听不见就算啦,天气这么好,窝在家里可惜了,我们今天干点什么。”

“你是不是有啥想法了,有就直说,保证满足你。”

“嘿嘿,我想去香山玩儿。”

“香山看红叶,秋天才是最好的季节,现在去可没啥可看的啊。”

“去那儿也不一定非要看枫叶啊,活动活动,那也是个不错的去处,不许喊别人一起,我就要我们两个人。”

难得见到廖芸任性的模样,徐建军能怎么办,只有依着她。

“好好好,都听您的,抓紧时间,饭做好了,懒婆娘,伺候了你一晚上,现在还得继续,贤妻良母可不是你这么扮演的啊。”

“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知青点的时候,经常自己做饭,做的可比你强多了,谁叫你昨天半夜还不睡,不然我早起来了。”

“呵呵,我面对挑衅,从来就只有一种处理方法,那就是彻彻底底的打掉对方的嚣张气焰,昨天是谁说,要趁我出国之前,彻底变成软脚虾。”

两人说着说着都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廖芸心里不禁在想,如果婚后是这样的生活,自己好像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跟这家伙在一起的每时每刻,自己都能达到身心愉悦的感觉。

看了看正给自己盛粥的徐建军,廖芸眼里满是温柔。

“那天送车的那个大哥,是干什么的?”

“算是司机吧,没事的时候也在饭店那边帮忙,我大哥的战友,家里孩子小儿麻痹症,跟那个齐领导一样,也是为了子女到处奔波,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这世间怎么那么多受疾病折磨的人,有的时候我就在想,当初如果不是考了法律专业,如果跟晓慧一样当个救死扶伤的医生,那样应该更能体现人生价值吧。”

“你这个观点不对,不管是哪个行业,什么工种,都有他的使命,大家都在各自的领域发光发热,各自安好,其实也挺不错,没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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