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菲菲气冲冲的摔门离开了。
但从她走路的姿势来看,她并不是真的生气——不论什么女人,被男人直白的表示,想要得到她的时候,女人都不会真的生气。
这表示,她有本钱。
她有美貌。
所以女人的话,要反着听。
她说生气的时候,未必是生气,可她说舒服的时候,也可能并不是真的舒服,而是装出来的舒服。
这是四妹教我的道理。
四妹说过,想要拿捏一个女人,就要做到四个字:欲擒故纵。
你说想要得到她,可你又不真的去得到她。
那她反而会抓耳捞腮,自己先受不了。
白菲菲确实很美。
身材也很有料。
她要是真让我睡,我也不会拒绝。
可她要是不给我睡,我也不可能用尽一切手段的去睡她。
对于她口中说的地址,我记下来了。
但我并不打算去找她——至少最近几天,我不可能去找她。
想着,我穿好衣服,走出来,准备先上个厕所。
毕竟昨晚折腾一晚上,一泡尿憋到了现在。
这个房间,是典型的宿舍楼,黄砖房,一层楼一共四个房间,通用一个卫生间,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水龙头,需要用钥匙打开才能使用。
我刚来到厕所,才尿到一半呢,就听到身后传来跌跌撞撞的声音。
紧跟着,只见一个穿着高跟鞋、铅笔裤、挎着个精致小包,勾勒出完美身材、涂着口红的女人,一把扑到厕所面前,张口吐了起来。
她身上带着满身的酒气,看来昨晚喝了不少。
我这时候有些尴尬,只能忍着尿意,提起裤子。
可厕所门很小,便只能任由她把我堵在里面。
过了好一会儿,她吐得差不多了,酒醒了点,这才抬起头,有些狼狈的看了看我,露出一个笑意:“抱,抱歉,实在抱歉。”
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乡音,普通话很不标准。
随后跌跌撞撞的推出去,扶着墙,从小包里摸出一把钥匙,打开春花隔壁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她应该是在夜场工作的人。
这个时代,已经有卡拉OK这一类的夜场了,农村里出来的女孩子,一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进厂,要么进夜场。
这是个小插曲,我并未过多在意。
下了楼来。
这栋小房子,一共有三层楼,第一层楼里住的是两对夫妻,看样子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第三层楼则住的是房东,从早上的鸡鸣声来看,显然楼上还养了鸡。
四周转了转,正好见到一个通讯店,店的门口,有个年轻人,腋窝里夹着个包,在那里左右张望。
看着他腋窝里鼓起的包,我心中一动:手机?
这个年代的手机,十分稀有,一个全新的手机,起码一万起步。
如果加上各种费用,估计得一万五到两万才能买下来,而且手机跟砖头一样,极其不方便,俗称:大哥大。
即便如此,手里拿着个皮包,腰上别着个电话,走到哪里,别人都要点头哈腰,认为你是个人物。
这就和后世开宝马奥迪一样,出去忒有面子。
我既然进了江湖,想要方便联系,那肯定要有电话。
可座机需要有店才能办,买传呼机又不方便,而且还需要身份证才行。
没身份证,就只能买这种“黑货”。
这种手机,来路不正,要么偷来的,要么抢来的,并不敢直接摆在商场里面卖,只能这种路上逮着人吆喝。
当然,这里面,也有局。
有专门做局的人,就逮着人捡便宜的心理,假装销售“黑货”,实际上卖的是“假货”。
什么手机啊,手表啊,给你看的时候是真的,真正你拿到手以后,就变成了假的。
这叫:鱼目混珠局。
一般做局的人,手里一个真的,一个假的,然后以手法迅速掉包。
我走过去,盯着眼前的年轻人看了看。
问他:“手机?”
年轻人本来没注意我。
毕竟我这时候看起来有些“土”,穿着狼皮袄子,头发也是乱糟糟的,一看就不像是有钱的主。
手机这种东西,哪怕是二手的,也得大几千,放在后世,那就是好几万现金,我这种二愣子一样的年轻人,绝不可能拿的出这笔钱。
见我问起,便“恩”了一声,反问:“你想买?”
我点点头。
“有钱么?”
我没回答,而是伸手从皮袄子里,拿出一札厚厚的百元大钞,亮了亮。
这里一共一万元,正是我从白菲菲手里赢来的钱。
见到我怀里的钱,年轻人眼睛顿时亮了。
他左右看了看,一把把我拉到一边。
这才从腋下,拿出一个包,又从包里,拿出一个长方形、方方正正、带着天线的手机。
“九五新,里面有电话卡,拿到手就能用。”
年轻人晃了晃:“原价1万5,现在半价出售,7千5就卖。”
我伸手:“我验一下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