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回信,特别是那首歌词,虽然只有半阙,却让不禁回想起我一位朋友的经历。”
“也许你不会相信,这個世界上真的有人,会未见即钟情。”
“她就如你小说中的林月如,爱上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不,她其实要比林月如好上那么一点点,至少他是爱她的。”
“我曾问过我那位朋友后不后悔,她笑着摇摇头,那笑容里只有幸福,却无半分后悔,一如林月如对李逍遥的爱那般飞蛾扑火。”
“遗憾是,林月如终究只是存在于小说中,而她做不到如林月那般成全他们,更别说放手了,就如你歌词中写道【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问问,如果最早牺牲的是灵儿,活下来的那个是林月如,你觉得李逍遥还会跟她在一起吗?”
信,写到这里就结束了。
陈永乐再次看了一遍,然后不禁纳闷起来。
这個“我一位朋友”怎么听着那么耳熟?
按照前世网友总结出来的经验,往往自称是‘我有个朋友’之类的开头语,
统统一律算作是她本人。
想到这种可能,陈永乐终于明白对方为什么会对林月如情有独钟了。
这不就是妥妥的第三者代入视觉吗。
我说你怎么写那么多,原来是从林月如身上看到你自己的影子啊。
思忖了片刻,陈永乐提笔在信纸上写道:
“祝好,”
“见字如晤。”
“很感谢你对我小说和你朋友对我写的歌词认可,对于你提出的疑问,我其实并没有太好的答案。”
“但我可以告诉你,你说的这个结局也曾在我的考虑中。”
“失去了灵儿,李逍遥最终在林月如的安抚下走出了伤痛,最终和林月如有情人终成眷属。”
“似乎,完美的故事,就应当这么写,也应该是这样,毕竟人不可能守着一个逝去的人过一辈子。”
“不过后来,我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
“放弃的原因,正如你假设的,牺牲的是灵儿,活下来的是林月如,而李逍遥又转头与林月如在一起了,你觉得这样的李逍遥还是林月如深爱的那个【臭蛋】吗?”
“我不清楚,或者说,我自己也不能肯定,因此才有了现在这个故事的结尾。”
“这也许,是我对爱情的一厢情愿吧。”
“当然,如果你觉得对这个结局有更好的理解,烦请来信告知!”
写到这里,就差不多了。
至于要不要劝劝对方的“朋友”远离那个渣男,陈永乐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自己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
大家大哥不笑二哥,
都是同道中人,何苦为难道友!
当然,有些人不算。
就好比现在,当陈永乐跟新艺城签订完合同,
随后雷觉昆相邀吃饭,聊天期间雷觉昆无意间讲到一件趣事。
说是当红歌星邓莉君将会在下个月28号跟大马“糖王”之子,在自家香格里拉大酒店订婚。
这则消息要不是雷觉昆这种大富豪,一般人还真不一定知道。
陈永乐当晚回去后,直接一個电话打给程龙,
“龙哥,哈哈哈....你女神要嫁入豪门了。”
本来程龙接到陈永乐电话还蛮开心的,听到这话后,直接懵了。
“不是,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女神?什么女神。”
陈永乐靠坐在桌上沿边,调侃道:
“那位啊,你上个月不还给人家颁奖,难道你忘了?之前不是讲自己在好莱坞还跟她邂逅了嘛。”
真的,这次可算是报了一箭之仇。
这家伙每次一道喝酒,稍微喝多点就把他在好莱坞跟邓莉君邂逅一事拿出来说。
次次版本还不一样。
语气还极为得意,
这种炫耀的行为,让陈永乐气的牙痒痒。
现在好了,你女神跟豪门之子订婚,以后你还吹不?
敢吹不?
砍不死你!
电话那头的程龙,沉默了片刻,才闷声道:“消息可靠吗?”
陈永乐差点笑喷了,假模假样的安慰道:
“龙哥,既然事情已成定局,就不要多想,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
“你打电话过来就为说这事?”程龙的语气略微有些不善。
“哈,那倒不是。”陈永乐暗自大笑,却还是很好的压住了,
于是轻咳了声,说道:“龙哥,过几天有空吗,我想请你跟昌叔、保哥吃饭。”
“知道了,我会转告的,没什么事我挂了。”
不等他说完,电话直接被掐断。
陈永乐看了看话筒,心情大好,
然后哼着小调,惬意的跑到阳台上吹着晚风。
三天后,也就是10月1号,
中午,陈永乐在【同福】酒楼大宴宾客。
原本,他只想请何观昌等人聊聊香江金像奖的事,
鬼他妈知道程龙那个大嘴巴怎么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