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声音,库克一下坐直了身体,凑到乔布斯跟前:“要不要叫医生来?”
乔布斯摇了摇头:“蒂姆,上帝已经在召唤我了.”
“史蒂夫,不会的,你会没事的。”
“蒂姆,你不要说话,先听我说。”
乔布斯努力的抬起手打断了库克,然后虚弱的道:“蒂姆,那个华夏曹说的很对,未来是数字时代,是智能时代,因此手机将成为人类最重要的电子产品。
我就把苹果公司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让他伟大起来,一定要让他成为全世界最好的手机。”
库克听到这些话,明白乔布斯这是在交代遗言了,忙道:“史蒂夫,你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
乔布斯双眼都是遗憾和不甘,但他这几年确实被病魔折磨已经油尽灯枯。
加上昨天的关于飞宇集团和阿狸的新闻,让他受到打击,清楚自己已经无力回天了。
他没有没有理会库克的话,只努力继续叮嘱道:“这几年,华夏曹在手机的设计这一块,一直走在我们前面,我很不甘心,可我已经耗尽了自己,现在,我要休息了,也许是上帝想用我们的手机了。”
说到这里,他转过头,双眼盯着一脸凄苦的库克,最后道:“蒂姆,你要答应我,绝对不能和华夏曹讲和,我们苹果,是伟大的公司,绝对不能输!”
“.”
这个要求,库克真的不想答应,他不想与大势为敌。
但他又不想让乔布斯留下遗憾,为难了好久,最好还是选择遵从好友的嘱托。
“史蒂夫,我答应你。”
“好”
乔布斯眼中终于闪过一丝丝的欣慰,然后转头看向天花板:“蒂姆,我看到上帝了,他再向我挥手.”
……
华夏,曹宇回到飞宇娱乐,马上带着飞宇舞蹈团全体成员,前往草原。
再过三天,就是凤皇传奇成员之一的铃花的婚礼,曹老板答应过对方,这次要把婚礼办的热热闹闹,还要送她一首歌。
一辆豪华房车在前面开路,后面跟着五辆丰田中巴,里面坐的全是舞蹈团的美女,还有服装、化妆师等。
最前面的大巴上,热芭和队长坐在一起,看着前面那两巨兽一样的奔驰房车,羡慕不已。
看了一会,她问道:“宋队长,你说老板的房车这么漂亮,值多少钱?”
宋倩对房车没有研究,不过看到热芭那羡慕的眼神,故意笑道:“怎么?你想住?”
“我可没那个福气…”热芭恭维道:“要住也是队长住才对。”
“呵呵,这次去给铃花姐的婚礼助兴,我们要排练节目,大家住在一起。”
宋倩何尝不想陪着曹宇,但是她作为舞蹈团的队长,不但要管理好队员,还要准备节目,基本走不开。
“这样啊。”
热芭心头动了动,这次是难得和老板有机会接触的好机会。
既然队长不和老板住一起,那自己要是晚上找机会偷偷去撩一下老板,是不是有机会…
可这话,她不能表露出来,不然队长会肯定看自己看的很紧。
她眼珠转了转,笑道:“队长,那我们这次表演什么节目?”
“给铃花姐伴舞伴唱,具体到了地方才知道。”
曹宇给铃花的歌曲还没公布,宋倩现在也不清楚。
“哦…”
热芭点点头,转头偷偷瞧了一眼娜札,心道:“我一定要比你强!”
三月初春的草原,万物已经吐出嫩芽,更是牛羊马匹繁衍的季节,正片曹宇看起来欣欣向荣。
一行人来到铃花的家乡,盛大的婚礼还在筹备中。
“铃花,恭喜,这一身衣服很漂亮。”
曹宇来到这里,铃花正在试穿蒙古的传统服饰,整个脸上都是幸福。
说完,他拿出一个红色的大信封,递给铃花:“这是给你的礼物,打开看看。”
铃花接过来,感觉里面肯定不是钱,笑着打开,果然是一首曲子。
“火红的萨日朗?”
铃花看了一眼歌名,先是一怔,从名字上看,这应该是一首蒙古歌曲,老板竟然连这样的歌都会写?
再看了看歌词,更加惊讶。
不管是歌词还是旋律,都有着草原风格。
“老板真的无所不能,竟然还能写这样的歌。”
看完之后,她有些爱不释手,尤其是那句“草原最美花,火红的萨日朗…痴情的人儿啊,心中有了他,有一种幸福叫地久天长。”
这歌词,和自己婚礼配合在一起,简直太应景了。
铃花将歌曲重新装好,问道:“谢谢老板,你肯定花了很久才写出来的吧?”
“其实也没多久。”
曹宇微微一笑,来的路上,十几分钟就写出来了,确实不久。
说着他瞧了一眼好奇的曾易,笑道:“别看了,这次不用你唱。”
曾易讪笑道:“搭档结婚,我终于可以歇一次了,只是好奇老板的歌什么样子,才能让铃花这样开心。”
“到时候就知道了。”
曹宇没有说破,这首歌新娘要在婚礼当天给新郎唱,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