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午后时光里。
安亭与宋瓷坐在相邻的座位上,弄各自的头发,染烫需要很长的时间,后者很喜欢阅读,没有闲下来,坐在那里,饶有兴致看杂志。
少年有在打量她,这女生很喜欢看书,不光是课本,还有课外书。
看书的样子,恬静而美好。
原本沉闷的染烫时间,流逝速度似乎都变快了。
大约是两个小时之后,两人终于弄好头发。
安亭没有染奶奶灰,在老板娘的建议下,染了个白金发,还烫了一下,最后的发型是偏港风的三七分。
安亭是一個露出额头会特别凶悍,拥有刘海又过于阴沉的人。
折中,是最好的处理。
三七分。
与高飞那种精致的猪猪男孩不一样,安亭是一个不修边幅,不打扮的人,之所以突然对头发有要求,纯粹是心血来潮。
反正不用钱,又是特殊日子,那为什么不尝试一下新鲜事物。
十五六岁不大胆尝试,等到又一次变成中年大叔,什么都试不了了——身为过来人的安亭,果然想要试一试。
一旁的宋瓷其实有劝阻过,劝阻无果,只能放弃,怎么说都是大好日子,太扫兴也没意思,尊重他的意愿。
安亭恬不知耻,嬉皮笑脸,道:“好看吗?”
宋瓷轻叹一声,还是有认真端详少年的新发型。
平心而论,尽管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但应该是很好看的,要是再打个耳钉,超级有范儿,就跟时装杂志里面的模特一样,主要是不适合中学生。
“哎,你开心就好。”
正当宋瓷在叹息的时候,安亭同样由衷赞美一句:“波浪…很适合你。”
嗯,宋瓷已经弄好了发型,是一个波浪+空气刘海,听到少年突然的赞美,她轻抚秀发,有些腼腆。
其实…像宋瓷这样子的颜值与身材,头发只是点缀,只要不是刻意恶搞,怎么弄都是好看的。
波浪,不一定比原来好看,胜在新鲜感。
“走吧,去饭店换衣服,然后该迎宾了。”带着一丝转移话题的局促,宋瓷开口道。
安亭看了一眼时间,搞个头发花了两个小时,这都已经是下午三点半,是时候准备下一步。
“嗯。”
然后。
两人来到镇中心的饭店。
南香饭店,位于故里小镇的镇中心,属于是故里小镇最豪华的饭店,有一点点像是“村里最好的剑”,与市区的几星级大酒店肯定存在差距,但已经可以了,之前两家人初次见面都是在这里。
主要是方便,绝大多数宾客都是本地人,这年头不是家家户户都有小汽车,让人跑一趟市区,属实不方便。
因此,镇上的饭店是最好的选择。
下午五点。
安爸爸与宋阿姨都在里面忙碌,虽然他们是今天的主角,但凡事都是亲力亲为,忙里忙外。
两人对于安亭的新发色,多少有些无语,但今天就不吐槽了。
港风三七分是正常的,是好看的,主要还是颜色有些夸张。
开心就好,开心就好。
而后,安亭与宋瓷都换上早已准备好的礼服,前者是男生,涂了个简单的粉底,看上去白一些;宋瓷化了个淡妆,粉底+浅粉口红。
少年站在“百年”一侧;少女站在“好合”一侧…两人就这么在饭店门口负责迎宾,非常吸睛。
饭店工作人员,一个个都赞叹不已。
一不小心让人以为——他俩才是今天的结婚对象。
安宋联姻,却不是我们。
等待的时候,安亭摆出一副乐子人的嘴脸,道:“高飞他们马上要过来了,我已经在脑补他们惊讶的表情。”
“呵…”宋瓷跟着笑了,试想一下,确实很有趣。
嗯…等一下要公开我们的关系。
并不是传闻中的情侣,而是…
……
相较于朋友同学,亲戚自然是早一点抵达。
安家与宋家的家庭情况十分相似,老一辈都不在了,只有一个兄弟姐妹,安爸爸是有一个姐姐;宋阿姨则是有一个弟弟。
这就是宋阿姨为什么是本地人,却要住商品房的原因。
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家里的房子都给了弟弟,而弟弟也成家了,妻子不希望宋阿姨和宋瓷莫名其妙搬回来。
她想要在小镇定居,只能买商品房。
画面回到这一刻。
夕阳西下。
第一个宾客来了。
正是安亭的姑妈,虽然姑妈对于父母偏心一事耿耿于怀多年,但骨子里是重视亲情的,弟弟结婚,来得很早。
来饭店前,一家子还去了一趟理发店,嗯…包场那一家。
白嫖一回。
泡面头的姑妈,带着丈夫和儿子傅沛霖出场,一家子都穿得颇有贵气,至少给人第一眼的感觉是城里人,而不是小镇人。
他还带上两个同龄人,一男一女。
这两个是傅沛霖的初中同学,男生叫做陈立,女生叫做李琳,趁着暑假,从南城区到小镇找他玩,今天带上他们蹭吃蹭喝。
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