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4章 窝草,腿蹲麻了!
“捡了五单。”瘦条脸年轻人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两单是需要去京城最高院申请再审的,被所里直接否了。
两单是杀人案,想要减刑,马上二审要开庭了,我听律师说基本上也就是走走程序的事,根本没有希望。而且当事人要求还挺高,分到谁手里都腻歪,据说有一单已经解除委托,退钱了。”
“那不是还有一单嘛。”圆脸年轻人掰着手指头算了下说道。
“哎!那是个老SF户了,讲起法条来比律师都流利,咋签?主任把我叫去办公室臭骂了一顿。
当初是主任要求我过来拉客户的,说只要是出来的客户刑事案子的尽可能往所里拉,可真拉回去了还挨骂,这活儿没法干了。”瘦条子脸抱怨道。
“哎!谁说不是啊。你说这盛德律所也真是的,看得上眼的案子全都签了,人家不签的,咱也没法签。这活儿,还不如去法院门口拉客呢。”圆脸年轻人也附和道。
“又出来一位……”圆脸年轻人已经起身扑了过去。
瘦条子脸闻言,起身有点猛,顿感一阵头晕,小金星在眼前乱冒。他急忙扶住旁边的一颗小树,像狗撒尿一般抬起了一条腿:“窝草,腿蹲麻了!”
……
次日一早,方轶和云乔先去了看守所会见刘梦鸽,后者长的很富态,可能是主动到检察院坦白后心里的负担没那么重了,精神状态尚可。
刘梦鸽讲述的事发经过果然与之前她丈夫童志正所说相差不多。随后方轶和云乔又去了法院阅卷。
“云乔,你联系下检察院,从今天会见和阅卷的情况看,这事并不复杂,我想跟负责此案的检察员聊聊,提交一份律师意见。”在回去的路上,方轶思索着。
“好嘞。师父,您是不是觉得这案子有可能不够成犯罪?”云乔听出了方轶的潜台词。
“嗯,这案子其实挺明显的,法院如果判的话,我感觉证据有些不足。我不明为什么检察院会把这案子移交法院。”方轶有些不太理解。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方轶将刘梦鸽挪用公款案的律师意见赶了出来。他刚伸个懒腰想休息下,云乔进来了,告诉他检察院约好了,明天上午十点去检察院。
孟广达收拾完桌子上的案卷刚提起包,准备回家,宇文东告诉他,大宝又给他推过来一个案子,明天客户会来律所面谈。
次日一早,方轶将律师意见又过了一遍进行修改后打印了一份,让云乔带上,而后二人去了检察院。
在检察院大门口等了一会儿,一位年轻的女检察员走了出来。
“哪位是方轶律师?”女检察员站在大门口冲着门外的几个人大声道。
“我是,这是我们的委托手续。”方轶急忙走了过来,将委托手续和律师证递了过去。
女检察员拿着手续和律师证,面无表情的斜了一眼方轶和云乔,鼻子中“嗯”了一声:“跟我来吧。”
进入办公楼后,方轶二人被安排进了一间小办公室,等了大约十多分钟,一位花白头发看起来四十多岁的男检察员走了进来。
“方律师您好,我是负责刘梦鸽案的检察员,我姓高。你们过来是要沟通下案情还是……”男检察员坐下后,看向方轶。
“您好,高检察员。对,我今天过来主要是沟通下案情。”方轶说道。
“哦,之前那位检察员出了点状况,我前两天刚接手这个案子,大概案情我看了。您先说说您的意见吧。”高检察员的态度很客气。
方轶一怔,他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换了办案的检察员。
“这是我们的律师意见,我认为被告人刘梦鸽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说着方轶从云乔手中接过了早上打印的律师意见递了过去。
“哦?您说说理由。”高检察员接过律师意见,看了一眼后问道。
“我们认为,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及案情,被告人刘梦鸽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理由是:
一、挪用公款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使单位公款失控、处于风险之中,而本案被告人刘梦鸽的行为不符合该特征。
挪用公款罪行为的危害性本质上体现为:一是使公款脱离应有控制,二是使公款处于风险之中。
首先,挪用公款犯罪中,公款的所有权归于单位,该公款理应由享有所有权的单位控制,正是由于犯罪人的挪用行为,使公款脱离应有的公共控制,转为私人控制。行为人对这种公款控制权的非法侵犯,是挪用公款罪成罪原因之一。
在本案中,以支付药款和医疗器械款为目的向外流转款项,是县医院与供应商交接款项控制权的过程。作为该款项合法的继任控制权人,县医院的供应商有权行使,包括事先指定该款项向哪个方向流转。
所以,本案被告人刘梦鸽在事先征得县医院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以其他单位的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代替医院付款从而清偿欠款,同时使医院资金流向其丈夫经营的公司的行为,实质上是在行使县医院的供应商对该款的控制权,不存在公款脱离县医院控制的情况。
其次,在本案中,县医院的药款和医疗器材款并未处于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