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 干点正经事咋就这么难
房云林的案子很快开庭了。
中院认为,被告人房云林为摆脱被害人顾传富的纠缠,持械杀死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房云林仅因分赃不均,将一未成年人杀害,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判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房云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房云林上诉提出,称其系被逼迫进行防卫,并非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原判定性不准;其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
二审时,被告人的姐姐为其另请了一位律师。
省高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被告人房云林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关于被告人房云林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意见和辩护理由,经查,被害人顾传富多次带人找房云林索要赃款属实,但顾传富系未成年人,且本案系因几年前房云林教唆顾传富参与盗窃而引发的纠纷。
房云林为摆脱顾传富的纠缠,趁其不备将其杀死,不存在被迫防卫的前提;房云林庭审中不能如实供述,对其翻供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认罪态度不好。故其上述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亦不予采纳。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被告人房云林因盗窃分赃不均持械报复行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核准省高院第123号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房云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院的裁定是大宝打听到的,后来告诉的宇文东。
虽然这个案子没有像之前的案子那样办的很顺利,但是大宝却看到了一条副业之路,如果副业搞得好,说不定大作家大宝会来个华丽转身,成为法律渠道商。
孟广达曾问过宇文东,大宝的犯罪题材小说采风采的如何,宇文东回复尚在进行中,孟广达听到宇文东的回复后心里踏实了不少,他真心希望大宝再深入些采风,说不定自己还能再多接几个刑事案子。
在大宝奋力采风的同时,毛栋(黄毛)也在努力着,准备从自家入手来个开门红。怎奈他不靠谱的往日表现,让他的老父亲毛玉川一直觉得他是在忽悠自己。
毛家的客厅内,毛栋正在磨他父亲。
“爸,我的亲爸,你就不能给我个机会?”毛栋带着哭腔,身体前倾,一脸急不可耐的看向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吸着香烟的毛玉川。
“我给你的机会还少吗?可每次……,这样吧,你要是想让我支持伱,不是不行。你先让我跟你合作的那家律所的主任聊一聊。聊好了,我会安排,支持你创业。”毛玉川对儿子毛栋的话是一百二十个不信,他怕毛栋又忽悠他。
花点钱没什么,但如果顶掉了现在的法律顾问,换一家新的律所为自家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万一律所不靠谱……他可不想冒险。
但是儿子创业,而且提出建立法律库的主意也确实具有可行性,反正建立法律库又不花什么钱,还能筛选一批律所供自己选择。这些年只有一家律所提供法律服务,下面的人却对法律服务赞声一片,这本身就不正常。
他也听到过一些风言风语,但是觉得水至清则无鱼,所以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太过分,他不会管。
但是最近儿子毛栋提出的方案让他眼前一亮,管人是最累的活儿,但是如果有了竞争,让律所之间相互监督,或许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唯一让毛玉川不放心的是自己这二儿子毛栋一天到晚吊郎当,顶着个黄毛四处乱窜,他说的话不是太靠谱,所以毛玉川一直没答应他。
前段时间毛栋突然剃掉了黄毛,改成寸头,毛玉川看着还真有点不习惯,心中琢磨着是不是儿子又变着花样,想骗零花钱。
“行!这几天我就约人,把律师约上门跟您亲自谈,这回总行了吧。”毛栋心中一阵无语,想干点正经事咋就这么难呢,这可比忽悠零花钱难多了。
“不,我去律所谈。”毛玉川留了个心眼,怕儿子花钱雇人上门来骗自己,所以他咬死了一定要去律所谈,正好也可以考察下律所的情况。
十分钟后,一脸激动的毛栋给伍庆辉打去了电话,把今天谈的情况说了一遍。
“伍哥,我可是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当初从我妈兜里骗零花钱都没这么难,律所那边您可得尽快安排。”毛栋再三叮嘱道。
“放心吧,等我这边安排好,给你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