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其他类型>律师本色> 第686章 丈夫与妻子的那点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686章 丈夫与妻子的那点事(2 / 2)

这与构成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X关系具有本质的区别。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自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取得结婚证之日起,双方之间产生夫妻之间特定的人身关系。

同居和房事是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是对X生活的法律承诺。因此,合法的夫妻之间是不存在丈夫对妻子X权利自由的侵犯的。

换句话说,即便妻子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与第三人劈腿,依然构成对夫妻间合法婚姻的侵犯。

如果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或者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婚姻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在此情况下,被告人违背被害人的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则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但是截至目前为止,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一直持续稳定的存在,双方虽然感情不和,曾商议过离婚事宜,但综合全案证据来看,双方的离婚意愿并不是那么强烈。双方家庭对双方的离婚也持否定态度。

在本案被害人赌气回娘家期间,被告人(丈夫)不顾被害人(妻子)反对,甚至采用暴力与其强行发生关系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违背妇女意志,也就不能构成强奸罪。完毕!”方轶说道。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