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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被告人持凶器杀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唐仁国认罪认罚,且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和《刑法》第二十三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面色冰冷的女检察员说完,看向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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