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强行向他人索要钱财十万元,实际索得五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
原判以抢劫罪对上诉人史凌定罪量刑不当,应予改判。最后改判:一、撤销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史凌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刑期由十二年改判为五年,史凌心里虽然仍然不爽,但是也只能接受,宣判后他想着以后怎么在监狱里减刑,尽快出狱。
至于妻子蒋雨,早在他被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时,蒋雨便通过律师提出了离婚。她已经在史家住不下去了,史凌因她被判刑,不仅史家容不下她,娘家人也对她极其不满,因为娘家人里有不少是靠着史家吃饭的。
蒋雨现在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