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个问题确实不好判断,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议也比较大,我倾向于吴美凤构成非法拘禁罪。”方轶点头道。
“咱们要不要再去看守所会见下吴美凤?”周颖问道。
“先等等,等检察院把案子移送法院后,开庭前咱们再去会见。这段时间,你再搜索下咱们省里的法院发布的类似案件的判例。”方轶道。
半个多月后,吴美凤的案子开庭了。中院第十五法庭的旁听席上,坐着五個人,有男有女,吴美芹就在其中。
在开庭前,方轶已经跟吴美芹谈过了,告诉她吴美凤的行为确实已经构成犯罪,只是罪名存疑。在此之前吴美芹一直抱有侥幸的心理,希望法院能判妹妹无罪,方轶的话无疑打破了她的幻想。
与此同时,方轶又给了她一丝希望,那就是吴美凤有可能不构成绑架罪,构成非法拘禁罪,后面的罪名要比前面的罪名轻一些,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古语有云: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
吴美芹希望方轶的话是对的,这样的话,妹妹在监狱里可以少蹲几年。
此时的法庭内,公诉人席上的男检察院正在用他那冰冷的声音宣读着指控赵四喜的起诉书。
赵四喜的律师坐在首位,方轶和周颖作为第二被告吴美凤的辩护人坐在次位,三人支棱着耳朵听着起诉书的内容。
在接下来的法庭调查过程中,赵四喜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全部认可。
……
“法警将被告人赵四喜带出法庭候审,带被告人吴美凤进入法庭,接受调查。”审判长结束对被告人赵四喜的法庭调查后,说道。
不一会儿,吴美凤被女法警带入了法庭,此时的吴美凤比之前更瘦了,脸色很差,头发显得有些缭乱,一脸憔悴的坐在被告人席上。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美凤与被告人赵四喜共同实施了对被害人陈悦的绑架犯罪,两被告人系绑架的共犯,被告人赵四喜为主犯,被告人吴美凤为从犯。
被告人吴美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检察员冷冰冰的说道。
“被告人吴美凤,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都有异议。我是被赵四喜骗去的,我没想绑架陈悦……”吴美凤一边抽泣,一边道。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男检察员冷若冰霜,双眼如刀一般的望向吴美凤:“被告人吴美凤,案发当日,你和被告人赵四喜到县里的小学校附近去做什么?”
“赵四喜告诉我陈悦的父亲陈守义欠他钱……”吴美凤的话尚未说完,便被检察员打断了:“被告人吴美凤,我问什么你答什么,不要说无关的内容。听到了吗?”
“听到了!”吴美凤被关在里面一个多月了,潜意识里只有服从二字,没有半点年轻人的朝气和叛逆。
“你和赵四喜去小学校附近做什么?”检察员再次问道。
“赵四喜让我把陈悦骗上车,拉去酒店。”吴美凤老老实实道。
“你照做了吗?”检察员问道。
“嗯,做了。”吴美凤道。
“你是以什么借口将被害人骗上车的?”检察员问道。
“我说我是来大富豪酒店面试的,不认识路,让她帮带路。”吴美凤道。
“之后发生了什么?”检察员问道。
“我们到了酒店,陈悦想……想下车,被赵四喜绑了。”吴美凤抽泣着说道。
“后来你做了什么?”检察员问道。
“没……没什么。后来的事,赵四喜没……没让我参与。”吴美凤边擦眼泪边道。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员道。
“被告人吴美凤的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道。
“被告人吴美凤,在实施绑架被害人之前,你和赵四喜是谁先提议绑架被害人的?”方轶问道。
之前检察员在发问时,故意把前面省去了,而前面的“共谋”环节对被告人吴美凤非常有利,所以方轶有必要让被告人吴美凤说出来。
在最后一次去看守所会见时,吴美凤的情绪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激动了,方轶把利害关系都告诉了她。吴美凤被抓后因为害怕,所以崩溃了,情绪不稳定,但是她不傻,知道方轶的话意味着什么。
“是赵四喜先找我提的。”吴美凤道。
“他是怎么说的?”方轶问道。
“他告诉我陈守义欠……欠他钱,他现在没……没钱给我们发工资,就是因为陈守义不还钱。
他让我帮他把陈悦骗到酒店,他要跟陈守义谈欠款的事。等他把钱要回来……就给我发工资。”吴美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