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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章和第583章 索要非法债务构成什么罪?(3 / 3)

况,也无法律根据。完毕。”方轶道。

……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被告人丁全在多次索款无望的情况下,采取扣押的手段拘禁了被害人的孙子。本案被告人的犯罪目的仅是想索回已预付的股权转让款及定金,并没有提出其他额外的勒索要求;且被告人侵害的对象也是特定的,即与之有着买卖关系的周旺的孙子。

被告人虽然采取了绑架他人的手段,但因其主观上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是以索取债务为目的,故仍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本案案发前,该起股权买卖合同纠纷未经人民法院审理或有关机关调处,买卖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依法予以确认和实现,其纠纷仍然存在。被告人索要的款项既有购买股权的定金,又有预付的股权转让款。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其绑架他人索要此款,即属于勒索他人,其行为应定绑架罪,这一定性意见不当,不予支持。

本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以索债为目的绑架他人,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丁全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审判长宣判道。

听到审判长的宣判后,丁全瞪大了眼睛,本来已经做好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思想准备的他,顿时浑身一松,眼泪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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