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其他类型>律师本色> 第504章 故意毁坏财物罪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504章 故意毁坏财物罪(2 / 2)

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卢林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所以公安机关指控他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什么问题。”方轶道。

“方律师,卢林只是砸了几块玻璃,把奔驰车外壳敲了几下,就要近十万元,这合理吗?能构成破坏财物罪吗?”卢萍问道。

“合不合理我说了不算,要看修理费用,您也知道,车一进四S店,钱肯定少不了。而且车修理后,会有贬损价值。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五千元以上损失的,应予立案追诉。

虽然各省执行的标准可能不尽相同,但是您弟弟给对方造成近十万的损失,肯定够立案标准。”方轶心道:这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简单敲几下能有近十万元的损失?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