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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有屁快放(1 / 2)

方轶一怔,心道:老家伙,你可够损的,把《合同法》里的规定拿到刑事案子上来适用,你怎么想的。这两部法律的立法本意都不一样,怎么能照搬呢,你作为法学教授,搞了一辈子法律,这个道理不应该不明白吧,这不是给我挖坑吗?真当我的刑法学博士是花钱买的,我导师可是国内刑法学的领军人物,这类案件研讨会当年我可没少参加。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玩什么聊斋啊?

“冯教授,按照您的说法,被害人有配合医生进行治疗的义务,如果被害人不配合治疗,产生的后果不能完全归责于致害人刘女士,刘女士只应对通过医疗不能恢复的部分及医疗过程中的费用负责。是这样吧?”方轶看了一眼老教授面前的名签,然后微笑着问道。

老教授微笑道:“我只是抛砖引玉,开阔下思路,大家共同探讨。”

方轶心中冷笑,老家伙够狡猾的,左右逢源啊!

“我认为,如果没有刘女士的致害行为,被害人根本无需进行医疗,更不存在进行治疗的义务了。犯罪行为人为他人设置义务,这个逻辑本身就有问题。

《合同法》是基于善意、诚信、互利的原则制定的,而犯罪行为大多是恶意、自利、单边的,把《合同法》中对违约情况的理解移植到刑事案件中,必然得出荒谬的结论。

被害人的治疗义务不是法定的,也不是约定的,《合同法》中关于守约方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刑事案件。

所以我個人认为,被害人受伤后没有进行医疗自救的义务,其不积极接受治疗、理疗,不积极进行锻炼,不构成被害人过错。致害人刘女士不能因此对扩大的伤害减免责任。本案最稳妥的辩护方案是最轻辩护,无法做无罪辩护。”

方轶琢磨着,反正现场那么多知名律师,案子肯定轮不到自己头上,至于那位老教授怎么想,他更不关心,一个整天在象牙塔内修炼八面玲珑神功的老家伙,能有什么出息,随他去吧。他的心情很轻松,说的也很客观。

“我同意方律师的意见。”之前发言的那位女律师立刻表示赞同。

……

经过一番讨论,研讨会最终形成了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刘女士无罪;第二种意见,存疑,不确定,实际上就是骑墙头;第三种意见,刘女士构成犯罪,建议做罪轻辩护。

研讨会散后,众人领钱走人,方轶也领到了一个大红包,还有一套JDZ的茶具礼包。

开完研讨会后,会议厅内剩下了吴秘书三人。

“老吴,会也开了,钱也花了,接下来怎么办?真从这帮人里选?”郑助理叼着烟卷,看向吴秘书。

“小周,你的意思呢?”吴秘书斜眼看向一旁自己的助理。

周助理头脑灵活,又是名校毕业,是吴秘书的智囊,只是他太贪财,一心想投机取巧赚大钱,与吴秘书属于一类人。

“我有个建议……”周助理说完,看向郑、吴二人。

“有屁快放,都是自己人卖什么关子啊,咱们又不是那帮专家臭老九。”吴秘书踢了他一脚道。

“好,那我就说啦哈。

刚才在开研讨会的时候,我进行了录制。回去后,我找人把律师和教授的意见都整理出来,然后拿着这些意见,找两个小律师,就跟他们说有案子委托,让他们按照咱们给的意见进行辩护,这不就行了?”周助理道。

“嗯,找小律师能省不少钱,是个好主意。但目前来看一共有三个意见,咱们用哪个?”吴秘书看向郑助理,人家是全权负责人,这么重大的事当然得郑助理拍板。

“这还用说,当然是那个对咱们有利就用那个。”郑助理想都没想,直接拍板道。

“好,就按照郑助理说的定。小周你着手准备吧。还有小刘父母那边你得安顿好,联系好律师后,带他们去做委托手续。”吴秘书道。

“好嘞,您放心,一定办好。”周助理拍着胸脯道。

他早就想好了,回头把录音录像甩给自己做律师的两位高中同学,一人一万块律师费,还能拿回来百分之二十的回扣,绝对没问题。

那两位同学的情况他是知道的,刚执业三年多,四处跑关系找案源,一年到头赚不到几个钱,处于半饥饿状态,之前为了找案子曾请周助理吃过几次饭。

说句心里话,周助理对他们是一百二十个看不上眼,但是人家请吃饭总得应付下,便随口答应以后有机会一定帮他们介绍案子,没想到机会还真的来了。

这一天,方轶从业务群里领到了一个刑事案子,是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次日下午,方轶与当事人家属面谈后,开始约看守所和法院的时间,准备会见和阅卷。

两日后的清晨,看守所内,方轶对面坐着一个漂亮的女人,此时女人面容憔悴,泪眼婆娑,不断的抽泣着,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她叫陈青青,在本市的一家商场卖衣服,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身材好。姑娘一漂亮,追求者就多,就像盛开的花朵,会招来很多的蜜蜂一般。周围总是有追求者,她不免有些心高气傲,挑来挑去挑花了眼,一晃七八年过去了,当年的追求者大多结婚生子,而她却还是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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