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看守所,钱文沉默了,只是默默的跟在方轶身后。
“我挺同情肖旺的。”上车后,钱文突然道。
“嗯,有同情心说明你还没有麻木,会是个好律师。”方轶发动车子后,看了一眼钱文。
其实他的话只说了半句,心里的后半句是:不过同情心泛滥对于一名律师来说可不见得是好事,尤其是刑事律师,因为同情心会让你失去判断力,扰乱你的逻辑思维能力。
如果旁边坐着的是王德友或者梅小婷,方轶一定会把话说全,至于钱文,他只能点到为止。
对于这么一个既需要洞察人性,又需要有丰富经验,更要防止自我迷失的职业来说,钱文还是太年轻了,社会太复杂了!
“嗯,谢谢!”钱文点了点头:“方律师,您说肖旺会被判死刑吗?我的意思是归案后他配合警方调查,咱们能不能把这個作为突破口,请求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钱文做的第一个刑事案子,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不想只是走程序,看着当事人被判死刑,说的直白点就是想支棱下,不想当个看客。
“咱可以这么辩护,但是根据案件情况看,法院大概率不会采纳,还是会判他死刑。”方轶道。
“为什么?”钱文转头看向方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有没有发现《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是按照从重刑到轻刑的顺序列举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方轶问道。
钱文一脸的迷茫,摇摇头道:“不知道。”
“这意味着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法院会首先考虑重刑,在不适用重刑时,才会退而求其次选用轻刑。所以我推测,法院大概率会判肖旺死刑。”方轶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钱文如醍醐灌顶一般,随后又不解道:“这会不会导致对法律的生搬硬套,这可是一条人命!而且被害人有过错在先。”
“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确实有些法官就是这么生搬硬套的机械的判案,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这样。
霍姆斯,你知道这个人吗?”方轶问道。
钱文摇摇头:“我上大学时看的全是法条和教科书,除此之外基本上不读有关专业方面的东西。当然写毕业论文时例外。”
“嗯,我在读研究生时看过霍姆斯的《法律之路》,对我很有启发。霍姆斯说,律师应该从‘坏人’的视角出发,钻研法律,揣摩法官,然后指导客户如何避免法律的惩罚。
当然这里的‘坏人’是合法的坏人,是在法律红线边缘游走的坏人,他们的‘坏’是在道德上。其实如果你仔细观察,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坏人。
不仅如此,《法律之道》还将迷信逻辑的形式主义法律思维贬低的一无是处。”方轶闲聊道。
“您说的形式主义是咱们常在网上见到的那种形式主义吗?其实上面也反对形式主义。”钱文没有明说,但是方轶明白她口中的形式主义指的是什么。
“霍姆斯所说的法律上的形式主义可不仅仅是只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还包括把法律当成欧洲几何那样的封闭的演绎系统。
其实我认为法律是建立在共同认知之上的规则,随着时间的变迁,人们的共同认知发生了变化,那么法律就应该随着时代的不同进行修改,这种事绝对不是几个法学专家就能搞定的,还要考虑公信力和社会的发展。
不过对于咱们律师来说,我觉得霍姆斯关于律师的说法还是很实用的。咱们律师要想站稳脚跟,绝对不是拿个证,或者背诵法条那么简单。我可以忘记学校书本上的一切,但我不敢停止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因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律师的核心竞争力。”方轶道。
“那法律和道德之间发生矛盾时,怎么处理?”钱文疑惑的看向方轶,想听听他的高见。
“合法的不一定符合道德标准,合乎道德标准的也一定合法。
咱们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你可以看到很多中外小说中都有男主为母或者为父报仇的情节,但是没有读者会说男主做的不对,会称他有血性,甚至被人敬仰,比如张扣扣案。
这就是大众心中的道德标准。但是这种行为合法吗?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不合法的。
所以律师没必要去管什么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我觉得作为律师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让当事人免于法律的惩罚或者减轻惩罚。
至于道德,你可用它为当事人辩护,但是不要寄希望于它,有可能法官也认同辩护人所说的道德标准,但是法官不会拿道德作为判案的依据。”方轶道。
钱文没想到方轶的头脑里会有这么多道道,看来自己不太适合做刑事案子,有机会还是跟着马义或者老黄做民事案子吧,至少风险少些。
“我只是说下我的意见,不过该辩护的咱们还是要辩护的,万一法官有其他想法呢,说不定能保住肖旺的命。”方轶鼓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