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意见。”那法官道。
“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人于满堂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有从轻处罚的情形,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于满堂仅仅在小区内道路移动车辆,主观动机是为方便代驾寻找车辆,履行代驾工作,这在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中已经被证实,由此可见被告人于满堂的犯罪情节轻微。
二、被告人于满堂平时遵纪守法,他经营的盛丰集团是市里和县里的纳税大户,判处的刑期过长不利于其公司的正常运营,且案发后于满堂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并主动赔偿被刮车辆损失,具有悔罪表现。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于满堂虽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于满堂拘役二个月。”方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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