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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童年(1 / 2)

周五中午,曹晓慧在楼下的餐厅吃过午饭后,正想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眯一会,突然接到了方轶的电话。方轶跟她商量周末带方安志出去散散心,初中学习挺紧张的,弓弦绷得太紧容易断。

一想到周末要加班,曹晓慧便同意了方轶的要求。

市里除了吃就是喝,都是消费的地方,没有什么好玩的。方轶跟儿子商量后,最后决定回村里住两天,放松下。

当年方家穷,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肉,炖一锅大白萝卜放上十几片肥肉片子,闻着有肉味,但筷子伸到锅里夹出来的永远是白萝卜片。

后来日子好过些了,每月都能吃上肉,不过对于方有财来说,炖上一锅红烧肉永远是他疼爱孙子的最佳方式。

但是对于方安志来说,每年这个时候,他馋的并不是爷爷的红烧肉,而是深秋时爷爷从山上摘回来,放在自家院子南墙根,自然冷冻而成的冻柿子。

村里山地里种的柿子是灯笼柿,不是那种北方常见的扁扁的大盖柿。据说晋省做柿子饼都就是用这种灯笼柿,甜甜的绵绵的,很好吃。

为了节省路上时间,方轶特意向李书明借了一辆车,父子俩回到村里时,方有财正裹着羽绒服,坐在院门口的台阶上边晒太阳边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眼神时不时的瞟向村口。

直到车子停到家门口,方有财才反应过来,儿子和孙子回来了。

吃过午饭后,方安志迫不及待的跑出屋门,去院子南墙根下掀开塑料布,将四个冻的如同石头一般的红红的柿子放入盆中,然后盖上塑料布,缩着脖子,端着盆子,转身往屋里跑。

“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说呢,刚吃完饭,过一会儿再吃冻柿子,牙受不了!”方有财看着跑进屋的方安志,心疼的责怪道。

“没事,爷爷,我过会儿再吃,先拿凉水拔一会儿。”方安志嘻嘻笑道。

方轶看了一眼盆中的柿子,笑道:“爸,你甭管他,这柿子冻得跟砖头似得,他吃不了。”

半個小时后,方轶和方安志,一人一把小勺子,围着盆子一勺一勺的舀着带冰碴的柿子,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口中喋喋不休的抱怨太凉了,可即便如此,两人谁也不愿意停手。

看着父子俩吃的不亦乐乎,方有财也有心去凑热闹,可这牙口不好,想想还是算了。

在村里的晃荡的这段时间对于方安志来说是最美好的时光,这里没有母亲的督促,没有老师的时时提醒,更没有学习的压力,简直就是天堂。

方轶看着一嘴柿子的儿子,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童年,转头看向一旁的父亲:“爸,咱们村里的小学还有吗?”

方轶小时,每个村子都有一所小学校,方轶就是在村里的小学度过的六年美好时光。那时的天总是很蓝,空气也很清新,河底可见小鱼和乌龟,现在……

“这几年咱们村里的年轻人都往外走,村里大部分是老人,学校里的老师比学生还多。早在五年前教委出了政策要合并学校,附近几个村子的小学都合并到乡里去了,现在村里的学校出租给了个人,改成养猪场了。”方有财从嘴里拿掉烟嘴,说道。

方轶起身,来到窗前,望向学校的方向。石头和石板砌成的教室,水泥抹的黑板,坑坑洼洼的教室地面,还有每到冬天教室内点燃的煤球炉子,墙角堆放的木材和煤球,都是他记忆中永远也挥之不去的美好时光。

不知何时,他耳边响起了那首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曲: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地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丁大山故意伤害案二审终于开庭了,省高院第五审判庭内,方轶看了一眼对面公诉人席上的张检察员。

二审合议庭由三位法官组成,一男两女,中间坐的女法官四十多岁,圆脸,头发齐肩,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很专业的样子。

前面的程序走完后,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紧跟着男审判员宣读了第一审判决书。

“下面由上诉人丁大山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周龙是被我刺伤,倒地后死亡的,但是他未经我允许爬墙进入我家,我是在进行正当防卫过程中将他刺倒的。我认为一审法院对我的量刑过重,请求法院依法改判。”丁大山道。

虽然不理解正当防卫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是丁大山知道,这个词有可能让自己少蹲几年大牢。

“上诉人丁大山的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辩护人认为,上诉人丁大山刺伤被害人周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理由如下:……”方轶将之前与检察院沟通的内容搬了出来。

“上诉人丁大山,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罪名没有异议,但是对事实和量刑有异议。我属于防卫过当,一审法院判我十五年有期徒刑,处罚过重。”开庭前,丁大山与方轶见过,方轶将辩护方案告诉了他。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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