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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老救火队员(1 / 2)

“有时候路子太野了也不是好事。之前有一个强制执行的案子,我们主任找了关系,把欠款执行回来了,当事人挺满意的。

可后来那个关系被抓了,我们主任整天提心吊胆的,失眠了半年多,直到那位被判了,才了事。好在没牵扯到我们律所。真悬啊!”王德友道。

“还有这事!现在你们主任是不是收敛多了?”方轶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问道。

“收敛!这是一条不归路,踏上去就永远回不了头。我们主任经常说,做律师本身就意味着风险,既有来自上面的风险,也有来自当事人的风险,更有来自律师内心欲望的风险。

所以我们主任早就做了风险隔离,孩子和老婆都已经去了国外定居,他也经常两边跑,家里的财产也做了处理。”王德友探着头,低声道。

“呦!那风险挺大的,他是准备牺牲一個,幸福一家啊!”方轶惊讶道。

“谁说不是呢。这年头赚点钱不容易,进了兜里的钱谁愿意往出掏啊。我估计再有几年,我们主任就不干了,该去国外享福了。”王德友道。

“你办案子可得注意点,别人家偷驴,你拔橛子,最后责任都落在你身上。”方轶道。

“放心吧,我早就想好了,咱也不图赚大钱,做点小业务赚点小钱挺好,风险大的案子我不做。

其实所里想赚大钱的律师有不少,即便我想接风险大的案子,赚快钱,也没机会。”王德友嘿嘿笑道。

“那就好,安全第一!”方轶点头道。

这段时间,孙主任使出了吃奶的劲,正义律师事务所的案子增加了不少,这使得所内律师的竞争关系缓和了不少。

之前褚怀与赵忠诚明争暗抢的,都是为了多做几个案子,多拿些提成,现在案子多了,四个工薪律师以赵忠诚和李明博为主,褚怀一直在帮孙主任开拓案源,虽然分到的案子不多,但是如果拉来案子,他也有提成。

唯有方轶比较超然,因为他每个月做自己案子,给律所带来的收入比孙主任给他发的工资要多很多,孙主任所幸对方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是不转所,咋样都行,而且出去办案子从不扣工资。

赵忠诚对此早已习以为常,谁叫人家有自己的案源,能给律所带来收入呢。但是褚怀却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也给律所带来了案子,却要每天打卡,为此他偷偷找了孙正义好几次,想给方轶上眼药。

但是孙主任对待方轶的态度,就像是销售公司总经理对待销冠一般,只要不走,什么都好商量。

全所上下,恐怕只有李明博这个“轴”汉子最省心,除了办案子外,什么都不“操心”,实际上他也没有操心的时间,因为他的时间不属于自己,属于孙主任。孙主任指到哪,他就冲到哪。

方轶觉得要是孙主任提出来大年初一让他跟着去拜访法律顾问单位,估计他会义无反顾的去买礼物,紧随主任的步伐。

整个律所,方轶最佩服的两个人就是李明博和孙主任,一个一根筋,“轴”的要命,另一个很有毅力。每次李律师被投诉都是孙主任出面搞定,整个一个老救火队员。

在入秋的时候,李松的行政诉讼案子开庭了。

李松的案子由一位女法官独任审理,被告区公安分局派来一名男警员和一位方面大耳的男律师作为代理人。

方轶猜测,方面大耳的男律师是公安分局的法律顾问。

……

“原告,请把你们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陈述一遍。”女法官道。

“诉讼请求:一、撤销被告对原告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罚决字[2013]10113号);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原告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被被告口头传唤到被告处,随后被告对原告进行尿检,因原告尿检呈吗啡阳性,被告认定原告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在家中吸D,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罚决字[2013]10113号),决定对原告行政拘留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中,被告认定原告在家吸食DP的主要证据为对原告的尿液报告,在未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便断定原告曾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在家中吸食DP,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完毕。”方轶道。

起诉状完全是方轶蒙着写的,因为当事人能提供的材料仅有《处罚决定书》没有其他的材料,所以,方轶只能硬着头皮写,具体只能看开庭时对方提供的证据了。

方轶在京城法院工作的同学告诉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所以方轶把宝押着了被告提供的证据上,若是能找到一两个致命的漏洞就可以将案子打赢,如果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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