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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苦涩(2 / 2)

煤矿老板聂震财物的主观目的,他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则不能认定他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我认为,不能认定杜建军具有非法占有聂震财物的主观目的,理由如下:

一、“非法占有”的含义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物权受法律保护,要取得他人财物,一般有两个途径,1、依照法律规定取得;2、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取得。

如果行为人蔑视法律的存在,对他人财物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又不支付相应代价,违反法律法规,规避正当市场行为,以零成本的方式,强行获取他人财物,这种行为属于非法占有。盗窃、抢夺、抢劫、敲诈勒索、侵占、诈骗等,就属于非法占有型侵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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