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对被告进行处罚。我们建议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给被告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方轶道。
“双方还有需要补充的辩论意见吗?”法官觉得这案子比较简单,不想浪费时间,只想快点把程序走完。
“没有。”双方回复道。
“现在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被告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钟文现在由你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法官冷冷的看向钟文。
“我有罪!我深知自己的行为给莪的前妻楚红造成了伤害,谢谢她能原谅我,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请法官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钟文双眼流着泪水,陈述着。
“……本法庭经过不公开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陈述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庭审理结束。
现在休庭十分钟,稍后进行当庭宣判,把被告人带出法庭。”法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