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的记录当中标记。”
“既然调解失败,那么启动审判程序!现在重新回到审判之中!”
法官的话,让这个案子重新回归正途。
接下来相信审判辩论会极其的简单。
因为这场案子当中证据方面详实,组成再扎实不过的证据链!
原被告双方身份确定。
在这种情况之下。
辩论什么的空间就已经很少了。
这个案子可以简单的理解,成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证据充足!
所以被告方最近风头很大的的共享自行车公司要栽一个狠狠的跟头。
而且很有可能公司会因此就直接陷入破产程序当中。
因为现金流直接断了。
但这家公司破产了,无所谓。
因为他只不过是共享自行车概念提出来的第1家公司。
第1个吃螃蟹的。
因为经营管理方面相当的混乱,破产了之后还有其他的公司快速的吃掉市场份额补上这一个市场!
几家有实力的公司,对这个市场份额早就虎视眈眈卷都不行。
各种优惠券,各种免单,各种免支付免押金什么的,早就卷的飞起了好吗?
公司商家卷起来。
让更多的普通人能够享受到便宜而便利的自行车出租服务!
在市场如此成熟之下。
损坏了将近2,000万人,潜在用户押金合法利益的共享自行车公司破产,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不值得同情。
也没有必要去同情。
商场就是这个样子。
首个吃螃蟹的不一定是最终活到最后的。
商场的战场。
古人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