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其他类型>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第159章 法官:罗律师当庭反诉?攻守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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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法官:罗律师当庭反诉?攻守易位!(2 / 3)

牛!

猛的不像话。

在被动防御之前就已经想出了该如何进攻。

嘶!

这是对自己实力强烈的自信和对自己诉讼辩护能力的强大掌控。

唯有自信啊!

对自己实力的自信!

对自己的掌控力的自信!

同时也是稳的不像话的体现!

罗凯相信法庭之上的辩论,能够按照他提前模拟的各种情况继续进行。

什么?

要是脱离掌控怎么办?

没事儿!

多模拟几次就行!

多做好几个预案甚至几十个备选方案就行。

除了用这种程序来卡对手,还可以有十几个备选的方式……

来来来,对手!你们想挑哪一个选哪一个。

这种可怕的自信和掌控能力。

六的不知道让人该如何用语言来描述。

罗凯说完当庭反诉之后。

闻言法庭之上的三个法官看了一眼摆在桌子上的一份起诉状。

名誉侵权之诉。

当场反诉!

日不落博物馆,此番辩论拿不出证据卡在举证程序这里,那么就面临即将败诉的危险……

上半场已经是输掉了。

那么下半场即将开始!

下一场则是逆转位置。

原告变成被告,被告变成原告。

坐在被告席上的罗律师作为被告方收藏馆的主人代理律师进行起诉!

从被告的位置变换成为原告的位置。

要起诉日不落博物馆侵犯他方的名誉?

且在起诉状当中列举了日不落博物馆的各种行为,造成了侮辱诽谤等事实,并且要求赔偿和道歉云云……

这是在开庭之前就已经提交的反诉起诉书。

嘶!

法官三人相互讨论一下。

按照法律规定:

反诉应该是与本诉(最开始的起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只要具备以上几种条件,那么就可以当庭提起反诉。

罗凯提起反诉也是满足条件的。

都同样在炎黄审判院进行审判适用炎黄的法律。

至于提出反诉的时间限制:原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审判院应当合并审理……

三个法官快速的进行核对:“由于被告方(罗凯一方)当庭提出反诉!以侵犯该方(罗凯一方)名誉权为起诉理由。

我三人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被告方提出的反诉,经过讨论之后觉得与此案(日不落博物馆起诉作为进攻方原告方)有关,因此将反诉案合并进行审理!”

“在本院进行审理,由于反诉是牵连管辖,牵连关系,脱离于本诉构成独立的诉(案子),当然推定由本院进行管辖!且适用炎黄的法律!”

牵连管辖当然推定得到接受管辖权!

意思就是……

原被告双方厮杀,上个案子炎黄管辖。

接下来由此发生的案子……

同样都得被被炎黄的法律管辖。

日不落博物馆起诉收藏馆一方,这是原本的诉讼,称为本诉。

至于罗律师提出来的反诉是,收藏馆一方反过来起诉,日不落博物馆侵害名誉权。

双方由于案件各方面存在重合的情况之下。

因此直接合并审理。

省事儿。

省得之后再重新拉个场地,拉一群人重新开庭。

浪费司法资源。

与其这样还不如两个案子合并审理一起撕!

罗凯所强调的是反诉,不是反驳,就是这原理。

反驳是在同一个案件当中,你说我有罪我就反驳。

而反诉是重新成立另外一个案子……

……

坐在罗凯旁边的这个收藏馆的主人心里面别提有多激动了。

双手紧紧的握住。

只是脸憋的有些通红,给惊喜的。

罗律师太强了。

原本在他的设想当中,甚至心理预设当中:别说是输官司了,就算是打平手,这已经是罗律师超常发挥了。

这已经达到他请罗律师来打官司的要求了,哪怕是做到这一地步,已经超越了无数的王牌大律师。

毕竟这个案子可是好多金牌大律师都为之避而不及的。

说明败诉的概率,无限的高!

但是没想到罗律师通过程序卡到对方的命门,真的把官司从败局逆转!

目前看起来还真的是打赢了官司。

可能性很大。

没看到原告方都想申请撤诉了吗……

但是都已经开庭,现在撤诉已经晚了,来不及了。

想重开!?

想时间回溯,想什么呢?

这里是法庭。

就连休庭都要双方同意才行。

罗凯全程表现的不慌不忙。

不但和国际金牌大律师打了个平手。

捉对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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