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其他类型>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第一百零七章 法官:十万砍不下一手机,那消费者岂不是跪着要饭的?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零七章 法官:十万砍不下一手机,那消费者岂不是跪着要饭的?(3 / 3)

录下来!

哪一点可以反驳,哪一点可以规避,基本上都提前规划好。

专业程度直接拉满!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

吕律师身体微微向前倾,靠近麦克风。

一手拿着草稿开始逐一辩论:“针对原告方所陈述的,我方先站起,放在一旁不谈!

原告方,当你在参与我方公司推出的活动时候,不知道可曾看到页面最下面的几行小字: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这个王牌大律师手里面是真有本事的。

一上来就放了个大招。

是。

原告方你确实拉了10万人按照规则参与了我们的活动。

但是最终没有拿到奖品,这关我们屁事儿?

你说你满足各方面的条件。

那么我就用广告法上一句万能的盾牌: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那么想怎么解释就由我来了。

想怎么说就由我来说。

嘴巴长在我的脸上。

只要我不要脸,说成什么都是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的。

王牌律师吕律师从万年no.2好不容易升级no.1!

想要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

于是就继续说:“原告方只是拉了10万人,但是我方活动的保底是100万人!

原告方没有满足我方活动的要求,就来碰瓷,我方公司是欺诈消费者!

这完全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

“不但如此,在本次案件当中,原告在这么短的时间拉了10万人,这明显是有预谋的!”

这个王牌大律师说话说一半。

但是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给人留下了遐想的空间……

什么预谋?

要么是小律师博个好名声。

搞个热点造点事。

亦或者是对手公司派出来搞事的……

好家伙。

你管这叫做合情合理合法。

脸呢?

脸在哪里去了?

脸都不要了是吧?

不体面,那么老子就帮你体面。

罗凯怒气值上涨,但是他的心情就越加的冷静:“解释权归被告方是吧?

那我们就根据法律,在个人与公司起诉讼的时候,由于个人的调查能力有限制,现在我申请举证责任倒置,由对方来证明被告方的这次活动不是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现在被告方你可以当庭演示,要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拿到你方所承诺的物品,亦或者现场公布相关的这场活动的代码!由法庭专业的人来看这代码有没有欺骗消费者!”

举证责任倒置?

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中的一个特殊例子。

这是法律上打的一个小补丁。

被广泛运用在公司和劳动者的纠纷当中。

这是考虑到单独的个人个体在调查能力,举证能力方面和公司方面存在不对等的情况。

公司可能会利用自己的经济或者知识优势。

隐藏相对应的证据。

比如说劳动者起诉公司欠薪不发。

公司就说你不是我们这里的员工。

真到法庭的时候,公司就必须自证清白。

法律就打了个补丁,勉强拉平原告被告方在实力方面的差距。

给了一个在法庭开撕的可能。

举证责任倒置。

让公司自证清白。

如果证明不了……

嗯!

那么不好意思。

作为被告方的公司就得承担责任。

王牌大律师脸色一黑。

罗凯则是乘胜追击:“相信以被告方将近万亿市值的大公司,想要出几个技术员当场下载该活动的代码,用事实说话,当庭自证清白,应该不会太难吧?

我不会太为难你们吧?”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