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你把人家的楼拆了。
干了坏事儿。
你丫的还好意思舔着个脸,恶人先告状?
都已经戴着银手镯了。
还率先起诉人家打人?
还有天理吗?
还有王法吗?
这种反差感,让人很难用一种朴素的感情去接受并理解。
观看这一场省里直播间里面的网友。
议论纷纷:
“我不理解,但是我大受震撼。”
“话说不应该是原告率先发难吗?
怎么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反而抢先告状?我有些不理解!”
“这样一来岂不是原告和被告的位置要颠倒了?嘶!头疼。”
“有哪一个貂~大的来给我解释一下,两個案子为什么可以合并一起审理?”
“我别的不懂,但是只懂戴着银手镯的是坏人!”
面对网友的这些疑问。
有专业的律师就站出来解释:
“双方的案子都是由同一个事件引起,在证据收集以及证人证言方面存在多方面的重合!
所以一起合并开庭审理比较省事儿!”
“用个比喻:就像是学校里面来一个主题演讲!
总不可能上午把全校所有学生拉在操场上宣讲完。
之后下午又把学生们拉出来,再次上演同一场性质差不多的宣讲……”
“这样多费事儿呀,还不如一次讲解就完毕!”
“至于为什么恶人能先告状。
因为健身房老板是发生事情当天就去报案,并且提起起诉!
罗律师则是准备了一些材料,写诉讼第二天才去提起起诉!
所以按其起诉的程序时间先后顺序上来说,先进行打人的诉讼焦点进行辩论也是正常的!”
专业人士给完建议之后。
网友们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个样子呀,懂了,以后要是出了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提起上诉再说!”
“楼上的你的想法有点危险,看到银手镯了吗?
最近换成玫瑰金的款式,你想尝试一下新款吗?滑稽脸jpg”
“法庭之上再开庭,然后我们这边有专业的人士在讲解!
为什么有一种看球赛的即视感?”
“你别说了,捂脸笑,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能够学到专业知识挺好的……”
“虽说是在情急之下,但是打人的事实确实存在!
那个健身房的老板大金牙据说都被打飞了,有人证据说立案已经实锤了!
罗律师该怎么辩护?”
“嘶,这被告方真是厉害呀,上来就要打出7伤拳?
我有可能要被你送进去,那么我们一起进去!
这同归于尽的打法,嘶!”
“罗律师这下子危险了,现在进攻方变成了防守方,能顶得住第1波的进攻吗?”
……
此时此刻。
在某个别墅里面。
一个披头散发,头发都发出恶臭的女子。
双眼通红,咬牙切齿。
“罗律师是吧?这网红律师,我看你怎么为你的原告辩护!
最好把自己给送进去!”
“还想告我?还想下周一的时候,在法庭上和我对质?
简直是不知死活,这下子遭报应了吧!
哈哈哈,真的是笑死!”
这女子是谁?
下周一法庭之上的被告。
诬告大叔偷拍的那个女子。
同样在观看这场直播审理。
到现在为止,依然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甚至还把“报应”这种词挂在嘴里中。
真是够讽刺。
可能每个做错了事情的人都不认为自己错了吧。
如果硬是要向着所有人认错,那么不是错了。
而是怕了。
……
法庭之上。
坐在旁听席上的几个原告们。
相互对视一眼。
似乎已经做出了决定。
如果待会儿要是没有办法。
他们就主动站出去,把事情揽在自己身上。
当时确实是他们打人。
但那情急之下。
自家一辈子的积蓄!
一家人生存的依靠!
蕴含着一家人的所有财产。
都被人给破坏。
这种情况之下要是还能冷静。
那已经不叫做人了。
周围坐着的都是自己的邻居,都是同一栋的楼的。
还没有打官司之前,他们在私底下已经商量好了。
既然打了人。
那么站出去认罪,这是应当的。
但是!
以他们进去为代价。
也要把那一个健身房老板一起送进去。
来呀。
鱼死网破。
相互伤害啊。
谁怂谁是狗。
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舍得一身刮。
换一个身家好几十亿的上市公司老板一起进去踩缝纫机。
这辈子也算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