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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改变策略(1 / 2)

朗月星稀,流云轻涌。

金陵鼎鼎有名的王家位于城北,是一座占地达数十亩大宅院,大门前两只铜狮分立两侧,和那高大的门第相得益彰,看上去煞是威严。里边,所有的一切都装饰得美轮美奂,金壁辉煌中又透着一种古色古香的韵味,很有几分书香世家的感觉。

后院,一直都是王家的禁地,除了少数几个人,这里很少有人踏足。

混暗的灯光从一处房间传出,让这漆黑的后院绽放出了一丝亮光,那正是王世贤的书房。

王世贤坐在他的书桌前,手里拿着毛笔正轻轻的滑动着,眉目微蹙,眼神轻凝,显得聚精会神。只是让人奇怪的是,诺大的房间竟没任何电器,摆放在他书桌上的竟是一盏油灯,在灯罩的保护下,那火苗虽然微弱,但却极其稳健。

很少有人知道,曾经在道上呼风唤雨的王世贤,并不是常人所想的那样,是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熟悉王世贤的人都知道,与教父相比,王世贤更像是个艺术家,特别是他作的画,便是很多大师都赞不绝口。

终于,提着的大笔轻轻向上一勾,便完成了这幅山水画的最后一笔,将毛笔放在砚台,王世贤伸手将画拉直,仔细的看了看,满意的点了点头,才将它放回桌上,拿起身旁的印章,盖上了淡红的印记,这才作罢。

做完这一切,王世贤身体略微向后仰了仰,头靠在虎皮椅的后垫上,双眼直直的看着前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王世贤这才收回他的眼光,将之聚集在大门上,平静的说了声:“进来。”

直到这时,王世贤的脸孔才在灯光的映照下,让人看得真切,他虽然已经是将近六十岁的人,可那神色看上去要年轻许多,显得有些淡然,要是不明就里,或许大多数人都会以为这老者是某大学的教授,好看的小说:。

“父亲。”进来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是王世贤的小儿子,名叫王哲。

王哲是个典型的花花大少,但却绝不是只会吃喝玩乐的纨绔,做事还是很有些手腕,虽然他在外面不可一世,但在他的父亲面前,表现得却是异常恭敬,正因如此,王世贤虽然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不是个能成大事的人物,但对他却特别宠爱。

“回来了?”王世贤看了自己的儿子一眼,眼角浮现出一丝笑意,端起桌上的茶杯,轻轻的品了一口。

“是的。”王哲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为什么让自己回来,但对父亲的吩咐却是一丝不苟。

“很好,从今天开始,你就在金陵大学就读,我会马上为你办好转学手续。”王世贤弹了弹手指,看着王哲轻轻说道。

听到王世贤这话,王哲不由愣了一下,一时没明白自己的父亲究竟是什么意思,于是小心翼翼的道:“父亲,这到底是为什么?”

看着自己的儿子,王世贤不由笑了,“为父想交给你一个任务,不过对这个任务,我想你也会很喜欢。”

听到要给自己任务,王哲眼睛不由一亮,要知道,他虽然是王家的三少爷,但上面却有两个比他年长得多的哥哥压着,虽然他在同龄人面前呼风唤雨,但却不像他的两个哥哥那样有实际的权力,他也曾向他的父亲要求要分担一些事情,但都被以他年纪还小给拒绝了,如今有这样的机会,王哲自然喜出望外了。

“父亲尽管吩咐,不管是什么,哲儿都万死不辞,定不会让父亲失望。”

对王哲的表现,王世贤显得很是满意,悠然的道:“没那么严重,刘家那丫头,哲儿可还记得?”

刘家?在这金陵,值得父亲挂口的也就金陵市长刘清源了,刘家的丫头不就是刘羽琦吗?王哲眼中不由闪过一丝亮光,颔首道:“孩儿当然记得,父亲的意思是……”

知子莫如其父,对自己儿子的心思,王世贤自是再清楚不过,看着王哲的目光带着一丝莫名的笑意:“从今天起,为父不再禁止你追求刘家丫头,相反,你务必要拿下她,让她对你死心塌地。”

一听这话,王哲不由大喜,急声问道:“父亲此言当真?”

“那是当然,不知这份礼物,哲儿可满意?”在王世贤心中,若让自己这小儿子办其他事情,他定放心不下,但若让他追某个女人,那就不用他这个当父亲的担心了。

得到王世贤的肯定,王哲双目放光,脸庞也有些泛红,显得兴奋到了极点,这并不是他有多么喜欢刘羽琦,而是因为那丫头是他懂事以来,追女唯一的败绩。

王哲也是在金陵长大,自小就和刘羽琦易军等人熟识,只是自懂事后,花花成性的他自然会时常在言语上轻薄刘羽琦了,而每每看着那清纯女孩儿的羞涩神情,王哲心里也很是爽快。

渐渐的长大后,以刘羽琦的性子,和他的距离自然是越来越远了,尝遍了各种女人滋味的王哲,越发回味这枚青涩的果子,只是他的数次出击都已失败告终。

刘羽琦虽然不是最美的,但毫无疑问,却是他最牵挂的一个!

王世贤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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