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熹光微明,阿娇才自睡梦中苏醒,就习惯性地听到床尾有小孩子的呼吸声——那和大人是不一样的,要清晰急促一些。霍去病原本该睡在自己的房间里,但他半夜起床,每每执着地找过来,一群大人竟然也比不过这小孩子的毅力。
其他人若是靠近一点,阿娇也会立刻醒觉,在旁人身侧她根本无法睡着——比如刘彻。但霍去病不一样,他是她带大的孩子,他的脾气、性格、癖好,都是她一点点打磨造就,不损及天然的性格,而又用上十足的心思。
她要他冷定平和、聪慧明敏,她要他热心家国、无愧天地,像清风明月一般洁白,像青松翠柏一样劲节。
铸造怎样的宝剑,阿娇也没有这么用心。
她起身坐在梳妆镜前,侍女悄无声息地进来为她梳头穿衣,模糊的铜镜里印出个古美人的样子,白衣广袖、金簪绣鞋,阿娇却只看见自己的眼睛,沉黑的、寂寞的,像一口幽深的古井,偶尔波光一闪,是往事惊鸿过影。
从梦昙开始,她就是习惯了孤独的。这二十多年就平白地流过去了,以前的三世也平白地流过去了,所有的好日子总是过得快,她觉得自己是真的心如止水了,对往事纵然有惦念却也只剩了一点影子,像是回忆起三十年前的幽静的月色。却不知怎么的,这样的心境,情劫居然还是没有过武林外史同人只影向谁去最新章节。
有外人进来,霍去病惊醒了,小手攥成拳头,揉着眼睛坐起来,其他书友正在看:。“师父”,他叫,声音哑哑的。等再放下手的时候,就看见英气的漂亮的眉,黑白分明的线条流畅的眼,还有又长又浓的睫毛,在皮肤上打下两团阴影。
霍去病问:“是不是要去练剑了?”
“不错。”阿娇看一眼窗外,天是墨蓝色的,温度还有些低。她让侍女拿来白狐大氅给霍去病穿上。“今日要练的剑法,最讲究的是正心雅意。恐你年纪幼小,不能体悟其中意思,我先使一遍给你瞧,然后还是我抚琴,你悟剑心。”
“好啊!”霍去病从床上蹦下来,踩在厚软的地毯上,“我最喜欢听师父弹琴了!”阿娇看了他一眼,霍去病缩一下。像这样学剑难度自然是很大的,好在以他的资质居然一直险险跟上,否则就要挨抽了。
——阿娇的古板思想:棍棒底下出孝子,女孩儿应该宠,男孩子就该打。
其实在楚留香世界的时候,渊若跟着她学剑,只要她一动气楚留香就过来拉,甜言蜜语又哄又劝,楚渊若跟着飞快逃跑,从来没真正被抽过。如今霍去病倒霉,旁边唯一一个有资格拉架的刘彻巴不得霍去病挨打。
曲是《萧韶》,萧韶九成,凤凰来仪。
非心胸旷达者,不能与琴相悦;非深沉宁静者,不能与琴闲止;非洒脱旷逸者,不能如琴一般无私无欲。琴性纯洁、恬静而端庄,包含了中式的全部道德意象。琴音淙淙,阳春三月,百卉生发,又或者严寒渐至,飞雪漫天。
阿娇广袖舒展,剑势放得极缓,然而参翔不定、静止万端,一举一动间都有风雷之力隐隐破空。
从琴中霍去病第一次知道什么是美;从剑上霍去病第一次明白什么是力。他知道这样的极致世上不可能再有。
梦璃的琴,甜儿的剑。
练过剑,照例是沐浴、用早膳,还在吃饭的时候就听后面一迭声地闹起来,原来刘彻原本要到刘陵这里,昨夜又给卫子夫截走了,夜晚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自觉气死过去一回,又气活过来。霍去病只觉得这件事情很怪异,因为清晨分明是一天最好的时辰,有剑、有琴、有师父,世上居然另有人肯把这么好的时光用在吵架找茬、自取其辱上面。
等到闹完了,刘陵就命人熬药上来,她因为常年不孕、且又思念那个掉了的孩子的缘故,是要天天吃药求子的。好在淮南王有钱,经得住她花销,可是这老头儿是抱了外孙做皇帝的心思的,眼见得一日日落空,刘陵心里更是难受。
刘彻心里烦得要死,下朝后只得到椒房殿来找清净。霍去病在习字读书,他在旁边指点一番,发现这孩子资质极佳,几乎能过目不忘,不免大为惊喜。
“你长大了要做什么?嗯?给朕做侍中好不好?”刘彻笑着逗他。
“我不,我要打匈奴!”霍去病一仰脸,傲气十足,“匈奴欺我子民、夺我土地,我要把匈奴人杀光!”
“傻孩子,匈奴人怎么可能杀光?他们可有好几十万人。”刘彻收敛了笑容,有些奇异地看着霍去病,“没想到你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要打匈奴了,谁还敢说大汉的人民眷恋和平?”
“那就把匈奴人赶走,赶到天边去,让他们再也不能接触到大汉的疆域。”霍去病坚定地说。
“想法不错!”刘彻夸赞,回头对阿娇说,“这孩子以后或许是个将才。”
“什么或许,去病本来就是。”阿娇平静地说,霍去病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要培养他做将军,以后打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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