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看着文与可如此得意的样子,张凌轩强忍住笑意,有模有样的围着桌子转了几圈,眼神左右打量,似乎在仔细观察着那金灿灿的东西一般。
文与可见状,心里愈发得意,更加期待起一会儿这个小侍卫出丑的样子,于是嘴上便笑着催促了起来:“张小侍卫可看出此是何物了么?若是不知,直说便是,莫要耽误了大家的时间才好。”
听闻此言,张凌轩自觉得戏份已经做足,于是微微一笑,抬头看向文与可,抱了抱拳,俊眉微微向上一挑,胸有成竹的说道:“此物原产于北美洲,是那里印第安土著的最爱,名叫玉米!不过,我记得我们大曦国的客商,应该叫它玉麦。不知在下说的可对否?文魁首?”
众人并不知道张凌轩说的是否属实,于是齐刷刷的将目光投向了文与可。
而文与可则是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张凌轩,结结巴巴问道:“小侍卫,你、你、你怎么知道它叫玉麦?!这东西原产于北美洲么?连胡商都不知道这东西原产何处,你又从何得知?”
张凌轩淡淡一笑,并没有作答,而文与可的惊讶,也让所有大殿里的大夫都炸开了锅,大家都对一个小小的侍卫能识得如此宝物大感兴趣,这年头信息不发达,如果一个人见多识广,那只能说明他有比一般人雄厚得多的财力和势力,而这个小侍卫肯定没有这个实力,那拥有财力和势力的自然是他的主子----纳兰涵了!越来越多的大夫看向张凌轩,而且眼神也已经由不屑转为欣赏和钦佩。
听着殿内群医赞叹的声音,张凌轩倒还真有些不好意思了,伸手摸了摸鼻子,暗暗想到,这要是把前世集中市场里买菜的大爷拉过来,估计能说的比自己还要好呢。想着,便抬眸看向纳兰涵,只见后者正美眸含笑的看着自己,似肯定又似赞赏般轻轻点了点颔首。
其实刚刚纳兰涵也着实为张凌轩捏了一把冷汗,因为当她看到文与可包袱里的东西时,她也很是讶异。黄绿色的外皮包裹着一束金灿灿的长条状物体,物体上面那一个个饱满的黄色小颗粒看着层次分明,与深棕色的檀木桌子一对比,尤为显眼。这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微微皱了皱眉,抬眸看像张凌轩,却发现他也是一副难以置信的惊诧模样,不由的轻声叹了一口气,可就在她准备好认输之时,却没想到张凌轩竟将此物的名字说了出来,并且说的头头是道,颇为自信。由文与可的反应来看,他也确实说对了,而且说的还不是一般的对。颇有深意的看着桌前那俊美脱俗的人儿,纳兰涵薄纱下的红唇弯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这个小王爷,还真是特别的很呢。
张凌轩不再理会众人的目光,径自走到玉米边上,伸手拿起了一根,轻轻掂了掂,然后略有惋惜的摇了摇头,叹道:“哎,可惜啊,有些老了。水份都风干掉,吃起来口感会差很多,可惜了。”
“什么?!吃?小侍卫你刚刚说什么?你说这黄金玉麦竟可以食用?”听闻此言,文与可不禁惊呼起来,目光诧异的看着张凌轩,眼睛瞪得溜圆,嘴还微微张着,像是听到了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一般。
毫无准备的张凌轩,被他骤然提高的音调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向旁边跳开了一步,防备的看向文与可,却发现对方只是满脸好奇加惊讶的看着自己,于是便知道自己反应过于激烈了,掩饰般干咳了几声,颇为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后,才点了点头,开口道:“当然可以食用,如果不能吃,魁首你买它干什么?”
文与可难以置信看着桌上的东西,思忖片刻后,也伸手拿起了一根玉米,左右端详了起来,片刻后,微微摇了摇头,道:“我见此物金黄灿烂,又是结于木本植物之上,定是稀世奇珍,既然是稀世珍奇,我又哪里舍得吃它,自然是要留在家中,世代相传的,。”
呃,拿根玉米当传家之宝?那岂不是越收藏越不值钱?!试想一下,等到几百年之后,他的后人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打开祖先留下的宝箱时,却发现里面正安安静静地躺着几根早就干成了标本的玉米,会是什么样的心情?那种感觉用晴天霹雳来形容,应该不为过吧。张凌轩心里如此想着,嘴上也开口道:“在下有个问题想冒昧的问一下,魁首可愿意解答?”
文与可想也没想,便点了点头道“有什么问题,直接问吧。”
见文与可肯首,张凌轩便也不再绕弯,直奔主题:“不知魁首花了多少银子才购得此物?”关于这点,他是真的很好奇,在现代几毛钱一斤的玉米,在古代到底是个什么价格。
文与可闻言,放下玉米,伸出手竖起了一根手指,老实的回答道:“一百两银子一根,一共买了三根。”
此言一出,现场再次哗然,这东西虽然罕见,但一百两银子买一根,却也着实奢侈了些,可文与可竟然一连买了三根,其财力之厚可见一斑。
听闻此言,张凌轩只觉得更加好笑,紧抿薄唇,强自忍住笑意,心里暗暗想道,这老家伙看起来奸似鬼,却也被更奸的胡商给骗了,果然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啊。只是张凌轩不知道的是,那胡商也并没有骗文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