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雁回起身的动作一顿。
就听外面谈话声继续。
“小姐被负心汉抛弃,难得想通了,要找美男子治愈内心的伤痛,我自然要找个干净清白,所以花了点时间!”
“不过红镜,你为啥说要‘又’?”
只听另一个丫头立马“啊呀”叫了一声。
“坏了,刚刚有个男人站在门口,我以为他是你叫来的,直接进去了!”
“你糊涂!怎么也不问问?”
“我看他长得不错,是、是小姐喜欢的那一款……”
“你还说?快!进去看看小姐。”
林雁回一脸淡漠的起身,开门,走了出去。
只是眼角的余光瞥见红签带来的四个男人时,眸子幽深。
怪不得说花了钱。
原来花钱是指找男人……
她为了弟弟竟这么伤心?
需要四个男人才能治愈内心的伤痛?
等到林雁回身影消失在楼下后。
红签和红镜就彼此对视一眼,缓缓吐出一口气。
也不知道她们表现如何?
第一次演戏,好紧张,好刺激!
想想……还挺有意思的嘿。
“红签,你下楼吩咐小二上饭,红镜给我找一套新衣服,重新换个妆。至于门外那四个……”
苏千藕站在门口看向红签找来的四个年轻男子,长得也还行。
……钱花都花了,留下来下饭。
“把他们带去隔壁房间,我换个衣服就过来吃饭。”
“是。”
苏千藕换了衣服,在四个男子的伺候下一起吃了个饭。
四人说话好听。
至于怎么好听你甭管,总是就是嘴甜,会夸。
她现在居住的酒楼不远处就有个书寓,叫兰庭书寓。
里头全是通文墨、会诗书琴画的男子。
有落魄家族的公子,也有穷人家想要赚钱养家的少年郎,都是清白之身。
若有贵女看上书寓里的男子,两情相悦下,是可以带回家当侍君的。
多多少少也是受到隔壁邵国文化的输出影响。
洛国大多数贵女追逐潮流,都在书寓找过男人加过经验。
苏千藕全程笑意吟吟的说着话,没有动手动脚,反惹得四位公子内心悸动。
等红签要把他们送回兰庭书寓的时候,他们还十分不舍。
在二楼窗前朝四位公子挥手之后,苏千藕转身就叹息一声。
“哎,好烦。”
“小姐,怎么了?”
“怎么就没有人来管管我啊,我这无处安放的魅力,要是伤及无辜该就是我的不对了!”
红镜听完都愣住了。
魅力……还能伤及无辜?
她有些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不愧是小姐!这样奇特的表达方式太有趣了!
“红镜,你觉得呢?”
“奴婢觉得小姐说的对!”
“不错,脸皮就是这样慢慢磨炼出来的。以后我要是说起我的美貌时,你一定要及时、快速、马上的说出你刚刚这句话。”
“奴婢遵命。”
等红签回来,苏千藕又好好的夸了一番两人的‘演技’。
在苏千藕的人格魅征服下,没过一会儿,两个丫头看她的时候已经一脸星星眼了,主仆气氛融洽。
俩人已经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个小姐。
“啪嗒。”
屏风后,有什么落地的声音响起。
苏千藕走眉梢一挑,……不是说今天不会醒吗?
走到屏风后。
听到动静的少年从地上爬起,霎时抬头,露出一双有些圆润的鹿眼,眼眸漆黑,像是黑宝石一样。
“唷,醒了?友情提醒一句,是我把你买回来的。”
少年刚刚那一摔似乎扯到了伤口,衣服上有血浸透衣衫,额头冒着汗珠。
“怎么不说话?难不成是个哑巴?”
苏千藕走上前,在小狼崽子快要炸毛的视线中,蹲下身。
白玉般的手指掐起他的下巴,精致的脸缓缓凑近。
“眼睛挺好看。像是小麋鹿一样,超可爱,超无辜。”
说着,另一只手也伸出,指腹在他的睫毛上划过。
少年浑身紧绷。
如同一只从笼子中逃出的小狼崽,黑眸里透着和长相不符合的阴狠。
“这瓶金疮药给你,对鞭伤很管用的,我亲自试过的,还能祛疤……”
苏千藕松开他,把袖口朝上撩起给他看了一下。
少年果真看见那纤细的玉臂上一点点粉色疤痕,……一个小姐怎会浑身是伤?
“这药,外面是买不到的,很金贵!你要是用了,你就得保护我一个月!怎么样?要不要成交?”苏千藕笑吟吟的询问,耐心很好。
少年身体虚弱,眼前发黑。
沉吟片刻后,语气低沉的询问:“只是一个月?”
“嗯,就一个月。”
苏千藕眸中有笑意蔓延开,恍若明珠生晕:“你放心用吧,我很大度的,绝对不会限制你的自由!我说一个月就一个月!多留一天,我都要撵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