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霹雳堂的火药,威力足以开山裂石。
可就是有两点。
它极难提炼,而且很不稳定。
霹雳堂每一份火药,都要付出数个门人弟子的生命。
购买者装在身上,还容易爆炸。
江湖人大多都是实用主义者,要是火药真的有用,哪还有其他人的生存余地。
朱停无奈,他是机关术,能制造各种精巧之物,和从矿物中提取各种神奇物品的霹雳堂不是同行。
——虽然在外人看来,他们似乎没什么区别。
“看来你的至高境界我是帮不上什么忙了。”
朱停摊手,机关术楚清想学,他愿意教,而且不藏私,剩下的徒手造火铳,楚清自己去想办法吧。
就在两人讨论的时候,陆小凤已经拉着花满楼到了。
“小楚,看谁来了!”陆小凤扬声。
楚清转头,露出笑容:“他乡遇故知,老友重逢,我们今天该开个庆典,大吃大喝一顿。”
朋友来看望你,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什么。
但你表现的热情,谁又不喜欢,不欣喜呢。
花满楼笑道:“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陆小凤挤了挤眉:“你可别感激他,这地方偏僻的很,我们每天在这里钓鱼抓虾,无聊的很,所以遇到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弄一大桌酒菜庆祝。”
“看你们在这里生活的很好,我就放心了。”
陆小凤似乎在嘲讽,但言语之中一种安乐祥和的光景,即使是花满楼也不觉得有些羡慕。
...
一场欢愉。
夜已深。
无神绝宫的楼顶,陆小凤把两只脚放在宫殿那金灿灿的招牌之上,安安静静的躺着,消化着肚子里的食物。
楚清躺在他旁边,仰望着满天繁星。
“小楚,你是不是要走了?”陆小凤忽然道。
在战胜小老头时,陆小凤就察觉到楚清身上有股飘飘欲仙的气息,彷佛要飞升一样。
古今帝王将相,从来没有一个真正飞升成仙的。
陆小凤本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这些日子,他总有种直觉,楚清随时都会离开。
这直觉来的莫名其妙,就好像他从老刀把子的野狗身上嗅到东海味一样。
但陆小凤选择了相信。
楚清伸了个懒腰:“还早着呢。”
‘早着呢’的意思,就是他真的会走。
陆小凤抬头望着群星,不再多说什么。
他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经常奇怪天为什么会下雨,花为什么会绽放。
但这次,他没有开口。
既没有问楚清究竟来自哪里,也没有问他说的‘早着呢’,到底有多早。
楚清若想说,一定会告诉他,若不想说,问了也没用。
既然如此,何必再问?
一颗流星划过天边,楚清打了个哈欠,他会离开吗?
会的。
年老体衰,身上哪哪都酸痛的感觉并不好受。
但一切还早...
...
...
...
掷杯山庄。
江湖人都知道,掷杯山庄的主人左二爷是最懂得享受生命的人,他不求封侯,但求常乐,因此自号‘轻侯’。
掷杯山庄有江南最美的舞姬,最好的美酒,马厩中藏着跑的最快的千里马,大厅中也有最风雅的食客。
而每到冬至前后,左二爷以松江秀野桥下所产的四腮鲈鱼所做的鲈鱼脍更是妙绝天下,可惜普天之下,能令左二爷亲自下厨房,洗手做鱼羹的,拢共不过两个人而已。
这么一个人,其经历自然丰富多彩,而左二爷生平最得意的,便是他有一个朋友,一个仇敌,一个宝贝女儿!
朋友是楚留香,能和名满天下的‘盗帅’做朋友,自然值得骄傲,左二爷常说,他宁可砍下自己的左手,也不愿失去楚留香这个朋友。
仇人就更厉害了,乃是号称‘天下第一剑客’的薛衣人!
薛衣人少年闯荡江湖便得了‘血衣人’的名号,快意恩仇,杀人如草芥,就连一双无常钩,打遍南七省的杀手裴环都被他斩杀于孤山之上。
中年后,他火气虽然虽消磨,退隐江湖,但一柄剑却练的更加出神入化,据说四十年来,从无一人能从他剑下走过十招!
左二爷和薛衣人做了三十多年的冤家对头,居然还能舒舒服服活到现在,他当然值得得意,值得大笑!
但最令他得意的一件事,却是他有一个最最漂亮,最最聪明,最最听话的乖女儿。
左二爷没有儿子,却从来不觉得遗憾,因为他认为自己这个宝贝女儿,比别人家一百个儿子加起来都强十倍!
左明珠也从来没有让她父亲失望过。
她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生过病,也没有惹过任何麻烦,现在她虽然已经十七八岁了,却仍旧和两岁时一样可爱,一样听话。
他的武功虽然不算十分高明,但在年轻的女人中已经算是佼佼者,在江湖闯荡两趟,也有了很大的名气,混出了响亮的名头,叫做‘玉仙娃’!
大家都知道,江湖人如此捧她的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