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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传销(2)(1 / 1)

入会费一万元,第二个月就能拿回八千,高利贷都没这么高的利息。

没有利息、利息不够,哪来的钱给会员们发钱?只能不停发展新成员,用新成员的会费支付老成员的利息,拆东墙补西墙。

这就是个大气球,不停地往外扩充,吸纳新会员,吸取会费。当会员人数充足,入会成员稳定,甚至无法发展更多新会员时,到那时候,就是气球爆炸的时候。

这就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参与其中的人不一定是蠢,但都贪。每个人都在赌,自己能从中捞一笔钱。

林建国听的心惊胆战:“那……那咋办?”

他的钱就打水漂了?

林建国怀疑林引珠是在吓唬他,这说的也太夸张了。

林引珠提议:“报警吧。”

“报警?这都是你瞎猜的,人家能信?而且,人家是外省的,咱县里的公安能管?”

“谁让你跟公安说这个,你报警抓程大智嘛。”林引珠挑挑眉,“算了,我不管你,你自己决定吧。”

林建国果真跑了一趟公安局。

他和公安说:“我要告程大智,他没经过我的同意,拿了我的钱跑到外地了。”

公安询问:“你和程大智什么关系?有证据是他偷你的钱吗?”

林建国:“他是我小舅子,我媳妇儿承认了,是她拿了我的钱给大智。”

“等会儿。你媳妇儿拿了你的钱给程大智?这是家庭矛盾,我们只能调解,不能逮捕程大智啊。”

林建国不懂法,懵了:“啊?不是,大智这是盗窃,你们得把他抓回来啊。”

公安继续劝说:“都是一家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林建国态度坚决:“没有误会,我不想借钱给他的,是他们姐弟俩偷了我的钱。”

公安严肃警告:“我提前声明,我们不负责讨债,但如果是盗窃的话,是要坐牢的,你确定要告程大智和你媳妇儿吗?”

林建国有些犹豫,怎么还带上程大花了?那怎么着也是孩子妈,他总不能让孩子出生在牢里吧?

公安又说:“别抓到人你又说不告了,那样是浪费警力,我们还得对你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拘留。”

林建国一愣:“啊?”

公安让他三思。

林建国一思考,就退缩了。

他确实是,想先把钱找回来,再和公安说是误会,把人放了。

他只想要钱。

如今被公安教育一番,林建国只能自己想办法联系程大智。

他找到给程大智开介绍信的人,打听到程大智的去处。

等到周末,他便坐上了火车去外省。

这天,刘霖来拿卤肉时,林引珠还没去饭馆,突然心血来潮向刘霖打听:“有没有听过什么互助会?”

刘霖还真听过,他点头:“听过,有人拉我一块去呢,珠姐,你也有兴趣吗?”

林引珠摇头:“我就打听一下。”

刘霖见她感兴趣,便和她说了一遍:“……入会费一万,这个月入会,下个月就能拿八千,以后每个月都能拿五千,一整年都能分钱呢。投一万净赚五、六万,要不是我朋友真拿到了这笔钱,我还不敢信呢。”

“听你这话,你也要入会?”

“想过。”刘霖顿了顿,继续说,“不过,我再一想,就五、六万而已,我老老实实干一年半载也能挣到,没必要加入那啥互助会。钱还是揣在自己口袋里更安心,对吧。”

关于互助会,刘霖知道的比林建国多,林引珠也听刘霖说了更多的事情。

按刘霖所说,互助会的人已经不止几千了,有上万人了。周围的人把手头上的闲钱都送到会长家,还有麻袋装钱的,会长家里堆满了钱,数都数不过来,直接用秤来算账。

太离谱了。

林引珠要戳穿这个骗局。

林引珠跑了一趟公安局,咨询了一下公安,现在没有传销法,她的想法也都是猜测,没证据没法规,公安不受理。

来都来了,林引珠顺便问了一嘴,才知道现在可以办身份证了。

林引珠便将这事记在心上,回头拿户口本来办身份证,以后出门就不用开介绍信了。

林引珠不认识什么领导,她也不想去外省。她写了几封举报信,分别寄给了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互助会所在的省电视台以及这三个地方的报纸。

不过,为了引起记者和编辑的重视,林引珠写的信稍微夸张了些。

引人注目的标题《互助会的滔天骗局》,再将钱财数额报的准确一点、夸张一点,把互助会往非法集资、霸占他人财物的方面引去。

她没有能力,但电视台和报纸是有足够的影响力的,只要有记者同志去当地调查、走访,将这件事报导出去了,就能引起人们的重视,说不定就有领导看到这件事,提前将气球戳破,抓住带头的人,将搜刮到的财物归还给群众呢。

当然,为了防止有人报复她,她用了假名寄信。

到傍晚,林建国回来了。

依旧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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