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暗卫因为一句她发自内心的‘谢谢’而由悲转喜的心情,毛苗一概不知,她正卯足了劲儿在山林里努力的赶路呢。
毛苗爬山还没有爬到山的五分之一的位置,就已经在洞穴用掉了比她预想的要多得多的时间了。
要是再继续这样耽搁下去,在山下计划好的三天之内的时间里她就没办法爬完整座山,现在必须要加快前进的速度。
如果别人问起,毛苗肯定会说这个洞穴她觉得自己进的一点也不值。
洞里面光秃秃的啥也没有,唯一有的就是一只长着三只脚并且一直在睡觉的乌鸦而已。
乌鸦是最常见不过的一种鸟类,毛苗可是见得多了。
这只乌鸦虽然长着三只脚感觉比一般的乌鸦要特别一点,但是它的样子和一般的乌鸦相差无几,一看就知道是乌鸦没什么太稀奇的。
要说它的特别之处是比同类多长了一只脚,那也只能说明它因为某些原因有点畸形罢了。
浪费时间进洞穴去看看一只长畸形的乌鸦,毛苗觉得不值得浪费宝贵的时间。
她来山上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看一些在现世里没有的奇特物种,不是来看到处能看得到的乌鸦。
如果三足金乌能听见毛苗此刻的心中所想,它一定会说:“什么乌鸦,才不是乌鸦!头发长见识短的无知人类!本神君乃是太阳神鸟,世间罕见的三足金乌是也!”
当然这只是如果,如果是假设,是不成立的东西,所以三足金乌并不知晓毛苗的心里打好的腹稿,毛苗也不知晓她其实已经有了她一直所期望能遇见的奇遇。
想起一个有意思的段子,大意是——只要‘我’够穷,‘你’炫富就达不到炫富的目的。
毛苗现在就是那个无知的‘穷人’,体验不到对方贴脸开大的‘炫富’行为。
别人把‘奢侈品’摆在了面前,不识货的人也只会说一句,样子是挺好的,就是不知道质量好不好。
毛苗是身在“奇遇”之中而不自知。
说起来毛苗心中想对别人说的内容,是不是显得她有些迟钝过头了,进一个山洞看到一只怪异的动物,然后无缘无故就惹到晕倒,毛苗只需要稍微发散思维联想一下都能想到当中的不寻常。
不应该啊,按理说毛苗不是这样迟钝的人呀。
联想力什么的,她毛苗算得上是最丰富的人。
毛苗当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她从进入洞穴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在遭遇不同寻常的经历。
她知道自己在洞穴里经历了所谓的奇遇。
至于她为什么要表现出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然后心里还要想出那么一番洞穴里没什么特别的假话来对别人说。
是因为毛苗的防备心增强了,不会再轻易的在外人面前展现自己真实的想法。
正因为在洞穴里经历的事情足够震撼,称得上是奇遇,毛苗才会身体一恢复就马不停蹄地赶路。
她的第六感告诉自己,她在洞穴里看到的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有阴谋的气息存在于此,必须尽快远离此地。
毛苗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好多次都是她的第六感让她避开了危险。
所以,这一次她也是毫不犹豫的选择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快,再快,必须要赶在太阳落山前离开这个洞穴附近五公里左右才行,晚了可就……”毛苗一边赶路,一边在自言自语。
嘴里嘟囔着她自己才能听到的话。
毛苗既然一直在往前走,暗卫当然也不能歇下,他跟在毛苗后面走着。
喝了玉液水的毛苗行走起来的速度极其快,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走了两三公里远。
放在以前的时候,走两三公里远,她至少需要一须臾到两须臾的时间。
身体底子好了就是不一样,毛苗这番遭遇说的上是因祸得福,真真儿的是奇遇中的奇遇。
原本暗卫使出不到一成的力就能轻松跟在毛苗身后,现在都要使出七八成的力才能跟得上她,不至于把人给跟丢。
不得不说,毛苗的第六感真的很准,在她和暗卫离开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之后,洞穴里突然冲进来一群刑天一族的人,将睡得正香的三足金乌带了走。
至于带到什么地方,带去给什么人,在路上的毛苗她们当然是无从知晓。
……
“好了,走了这么久的路,应该有五公里远了,就在这里搭帐篷过夜吧。”毛苗走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走到接近半山腰的地方才敢停下脚步。
毛苗走了这么久,居然没有以前那种走几步就喘不过气的感受,呼吸啥的都是正常的,只是感觉到人稍微的有一点点热,头上的汗珠在不停往下淌。
她在停下来的位置选了一个有风的地方,然后靠在一棵有一个人两只手合抱在一起那么粗的梧桐树干上歇凉。
歇凉也不完全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歇凉,而是在歇凉的同时勘察这一大片地周边的地形,看一看有没有适合自己今晚过夜的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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