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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卤肉(1 / 2)

中午,吃的是血肠,潘叶只简单焯了一下水,就捞出来了。

吃血肠这种东西,最重要的是蘸水。

酱油,辣椒粉,还有今天早上剩下的骨汤,一起调出了一碗味道不错的蘸水。

中午,母女四人,都没有吃多少饭,只把血肠给吃了个干净。

这种吃饱就能躺着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潘叶抱着肚子躺在垫了薄被的躺椅上的时候,由衷的发出了感慨。

下午的时候,潘叶去罗丹翠那里买肉了,六个猪蹄,两个不带脸肉,但也足够大的猪耳朵,还有一块上好的五花肉,这些东西,花了她九块多钱。

罗丹翠好奇的问道:“潘叶,你今天不是从你大伯家带了不少肉回来吗?”

“今天下午你又从我这买这么老些肉,能吃的了吗?”

潘叶:“我打算做点卤肉出来卖,先试试水,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钱包都是鼓的,也舍得吃喝,试试呗!”

“要是不成,这肉,我就留着自己吃。”

罗丹翠认同的点点头:“是这个理,做生意嘛,变通是很重要的。”

“现在是过年的时候,生意好做,确实可以多变通一下。”

“反正你早上只做粉,中午跟下午,都是闲的。”

潘叶一只手拎起了花篮,坠手的感觉,很不错,接下来,就靠着这些东西挣钱了,希望能给点力:“罗姐,那我先走了,回去洗洗刷刷,也需要不少时间。”

这时候猪肉的肉质,比之后世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卤出来的肉,应该也会更好吃。

晚上六点多,吃完饭后,潘叶开始卤肉。

肉全都焯过一遍水,洗干净后,开始炒糖色,她用的是黄冰糖。

糖色炒好后,开始加水,肉跟卤料一起放进去,加盐加酱油加干辣椒,姜蒜也是必不可少少的。

刚开始没有什么味道,整锅卤肉,看起来平平无奇,没有什么特色,但半个小时过去了,慢慢的,一股奇异的肉香弥漫在空气中。

潘叶用小火慢炖,八点多才把火给关了,睡觉,至于卤肉,则是在汤水里泡着。

第二天六点多,差不多要来客人的时候,潘叶把卤肉放到煤炉子上加热,不带盖子的那种。

不一会儿,一股霸道又浓烈的肉香充斥着整个屋子。

她要在今天试试,看能不能卖出去一些,猪蹄的话,一块六一个,猪耳朵一块五一个,至于那一大块五花肉,她切成了厚片,五毛钱一片,一共有十一片。

如果全部卖掉,扣除材料钱,她能挣个六七块,也算是不错了,平常时候,她卖汤粉,辛苦一早上,还挣不到这些。

卤汤是可以反复利用的,只要她把控好,及时往里添料,不让味道变淡,就行了,现在天气冷,她也不怕卤汤坏了。

第一批进来的两个食客,率先被屋子里霸道的肉香给吸引了。

“老板娘,什么东西这么香?”

这肉香,太霸道了,光是闻着,就让他的口水,止不住的分泌,想吃这两个字,浮现在心头。

纯粹是口舌之欲犯了,他觉得,自己今天要是吃不上这个肉,会一直念念不忘,不开心的。

“是我昨天晚上做的卤肉,今天早上热了热。”别的潘叶没开口,上赶着不是买卖。

别人问了,她再顺理成章的把肉的价格说出来,那就很合适了。

“什么卤肉啊?”

“卖吗?”年轻小伙是个重口腹之欲的,也不缺钱。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吃完早饭后,他就会跟哥们一起,去县城玩。

镇上的那群有钱人,口味都被潘叶养刁了,吃习惯了她家的粉,早上都很少在自家吃了。

毕竟潘叶这里的粉,又不贵,一毛就能吃上一碗小料满满的粉,更别说两毛的瘦肉粉了。

有钱吃贵的,没钱就点便宜的吃呗!一毛钱,还是没什么压力的。

如果不是潘叶这边没动静,另外一边的陈记,早就想加价了,毕竟过年了,大家手里都有钱了,最主要的是,过年肉价变贵了,成本增加,加价那是正常操作。

原本刘春香还想去找潘叶说说的,要加就两家一起加,可陈康大男子主义发做了,不让刘春香去,他认为,这是他们陈记对潘记的低头,这件事到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卖啊!我卤了不少,也吃不完,本来就打算卖掉一部分。”

“猪蹄一块六一个,猪耳朵一块五一个,五花肉五毛钱一片,我捞出来给你看看。”潘叶直接放下手里的东西,拿着两个白瓷盘就去铁锅里捞肉了。

肥肥糯糯的猪脚,出现的那一刻,直接吸引了两人的眼球,放在瓷盘里的时候,Q弹的肉皮还跳动了一下,看的两人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老板娘,给我来一个猪蹄,先尝尝味道。”他一眼就看中了那Q弹的猪蹄,一看就好吃。

潘叶笑着点头:“马上。”

“还有,鉴于你们是今天第一个来的顾客,我这卤肉也是你们第一个捧场的,今天的猪蹄算你一块五一个,好吃下次再来捧场啊!”

小年轻高兴坏了,又省一毛,虽然他不缺这一毛,可老板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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