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悉熬的大米粥这会儿也开花了,他将腌好的牛肉放入米粥中,等着翻滚,就该好了。
一股久违的米香味扑面而来,闵悉说:“好久没喝上粥了。”
云霁在一旁说:“我还记得在鲨鱼号上你第一次给我熬粥喝,那之前我一直都没有味觉,直到喝了那碗鱼片粥,我的味觉才恢复。我至今都觉得鱼片粥是这世上最好喝的粥。”
“真的啊?我怎么没听你说起过。”闵悉感到很意外。
“那会儿还病着,浑浑噩噩,后来好了,也没再喝过粥,就没机会提起了。”
闵悉笑着说:“其实那个粥真的很一般,火候不到,食材也特别简陋,算不上最好喝的粥,可能是你当时太饿了。”
“也许是的。”云霁轻笑。
“等我们回去的时候,多买点米,回去给你做正宗的鱼片粥喝。”闵悉说。
云霁看着他:“好。”
闵悉用汤勺搅拌了一下肉片粥:“好了,端下来吧,牛肉煮太久就老了,嚼不动了。”
云霁帮他把一锅粥端到架子上放好。
“我给你盛一碗大的,你尝尝这个粥味道如何。是不是比鱼片粥更好喝。”闵悉笑眯眯道。
管家从外面进来:“先生,伯爵阁下和夫人都想尝尝您做的早饭。”
闵悉笑着说:“没问题,马上就可以喝了。”
闵悉尝了一下味道,往里再撒了点盐,搅拌均匀,这才开始盛粥。粥很烫,可冬天喝粥还挺应景的。
滚烫的肉片粥被端上桌,闵悉和云霁也一起上了桌:“粥很烫,你们喝的时候小心点。”
伯爵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闵悉说:“用大米做的粥,你们尝尝。我是太久没吃到大米了,看到有大米卖,就买了些回来,早上做了这道粥。在我们中国南方,大米是主粮,做法有很多样。”
闵悉说着用筷子扒拉着碗边的粥,慢慢喝起来。还别说,大米的清香真是久违了,昨天的海鲜饭虽然也是米饭,却被汤汁抢了风头,吃不太出来大米的原味,今天虽然也放了牛肉,但牛肉只是配菜,并未喧宾夺主,依然保留了大米的清香。
云霁也迫不及待地喝起粥来,非常鲜,是久违的味道,但感觉还是不如记忆中那次鱼片粥鲜美。
伯爵倒是想品尝味道,但实在是太烫了,他舀了一勺正在等粥凉。伯爵夫人和两个孩子看着面前的粥,只是觉得好奇,但食欲并不旺盛,伯爵夫人正在吃厨娘准备的火腿烤面包,两个孩子还对爆米花意犹未尽,眼睛不时往沙发的位置瞟,因为爆米花放在那儿了。
伯爵终于把凉了的粥放进嘴里:“哇哦,味道真不赖,好喝!欧若拉,你快试试。米格尔和索菲亚也都尝尝。”
伯爵夫人听丈夫这么说,便放下了烤面包,用勺子舀了一口粥放进嘴里,细细品尝一番,显然有些意外这个味道,她又舀起一块牛肉吃下,滑嫩鲜美,还从没有吃过这种口感的牛肉。
伯爵夫人对家庭教师说:“这个粥的味道很不错。布兰科,你喂索菲亚喝粥,慢点吃,当心烫。米格,你自己慢慢喝,别着急,有点烫。”
米格见妈妈让自己喝粥,这才应付式的拿起勺子,舀了一块牛肉放进嘴里嚼了嚼,然后欢喜地说:“妈妈,这个肉好甜!”牛肉当然不是甜的,而是鲜的,只是孩子的词汇缺乏,形容不出来那个滋味,就说很甜,对孩子来说,最好的味道就是甜的。
伯爵对妻子说:“我没骗你吧,闵先生的手艺是一等一的好,能吃到他做的饭菜,那真是三生有幸。他还给葡萄牙国王做过饭呢。”
“是吗?那真是我们的荣幸!多谢你们做的早餐,非常美味,我们都很喜欢吃。”伯爵夫人笑着朝闵悉和云霁点头致意。
闵悉笑着说:“不必客气,举手之劳罢了。”也的确是顺带做的,不过是做自己的早饭时多做些罢了。
家庭教师凑到两个孩子耳边说了什么,两个孩子也脆生生地说:“谢谢叔叔的爆米花和早餐,我们很喜欢。”
闵悉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你们喜欢就好。”
伯爵想起来什么:“我正想问您呢,爆米花是什么做的?”
“玉米做的,就是从新大陆带回来的粮食作物。我们早上在集市上看到有卖的,便买了些回来。用爆稻米花的方式做的,没想到味道还真不错。”闵悉解释。
“你可真是有奇思妙想,这个爆米花真不错,又香又甜,不光孩子们喜欢,我们也很喜欢。”伯爵笑着说,“你们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我陪你们去转转吧。”
闵悉想了想:“我们想去康普顿斯大学拜访一位教授。”逛了两个菜市场都没找到土豆的身影,闵悉想着,要不还是去拜访一下那位教授吧,至少要把格里利教授的信给送到,如果真能在那里找到土豆,也就是意外之喜了。
伯爵惊奇地说:“您还认识康普顿斯大学的教授?”
闵悉解释:“并不认识。我对植物学很感兴趣,认识科英布拉大学的格里利教授,他认识康普顿斯大学的迪亚兹教授,得知我来马德里,便举荐我来拜访迪亚兹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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