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丰一手拿着酒葫芦,一手拿着卤肉离开了大姑娘的摊子。
他没舍得一口气把肉全部吃掉,尽管他还很饿,但现在过的可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这点肉留着,晚上多少能顶一下。
他现在最想的,自然是找地方赚点钱养活自己,顺便攒点路费,然后想办法去附近的道城,只要去到道城,就可以“花天酒地”了。
叶丰一边走一边看向周围,偶尔看到闲人,也会跟人家聊聊,问问有没有机会,可惜没什么人愿意搭理他。
这就没办法了吗?叶丰看到路边一个断腿的乞丐,便走了过去,亮出酒葫芦问道:“喝酒不?”
乞丐连连点头,还舔了舔嘴唇。
叶丰见下,干脆连肉也拿了出来:“别抢,我就这一点,咱一起吃,你的碗能倒酒不?”
乞丐立刻把碗里两枚孔方兄收起来,叶丰给他满满倒了一碗,举着葫芦与那乞丐碰了一下,两人便坐在路边,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一边聊天。
叶丰也终于遇到老太太和大姑娘之外愿意跟他说话的人了。
乞丐整天走街串巷,对清水城的了解绝非老太太、大姑娘可比。
他告诉叶丰,清水城是个穷城,百姓整天奔波也赚不了几个钱,甚至连吃饱喝足都难。
也正是这个原因,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与叶丰聊天上,倒不是说这里的人不够热情,只是热情早已被残忍的生活磨灭了。
至于叶丰想找活赚钱,乞丐劝他别想了,干活赚钱,还不如老老实实在路边乞讨呢。
“城里没有活干?那大户人家不用人吗?”叶丰好奇的问道。
“用啊,可他们根本不拿人当人用。天不亮就得上工,非得天黑看不见了才下工,时刻还都有人看着,只有晌午吃饭的时候才能歇一会儿。辛辛苦苦干一天,也就混个大半饱儿,连养家都不够,还不如要饭呢。”
叶丰哈哈笑道:“你不怕我来跟你抢生意?”
“你抢不走。看咱的腿,没啦。你以为谁都能出来要饭?我是官府特许的要饭的,你这胳膊腿健全的出来要饭,官府非得给你抓起来,那更惨。”
叶丰问道:“那就没有别的地方能赚个饭钱了?”
“倒是有,城外有个矿,你去挖矿能赚点。”
叶丰眼睛一亮:“是元晶矿吗?”
“啥元晶?那叫水晶。咱清水城的水晶最漂亮,连皇族都很喜欢哩,我以前腿脚好的时候,就在矿上,腿也是在矿上没的。”
叶丰立刻就没了兴趣,他对矿场本身就有点阴影,若是元晶矿,还能强忍阴影去混点元气,水晶他可没有半点兴趣。
但是清水城又小又穷,除了去矿上还真没有其他赚钱的机会。
“难道只能去矿上吗?这叫什么事儿啊?”叶丰叹气道。
“也未必,我看你身强体壮的,学过武功吧?”
叶丰点头。
“那就好办了,你可以去矿上当监工,要是不想去矿上,就去城主府。”
叶丰笑道:“心不够狠,当不了监工。我对看家护院更没兴趣。”
开玩笑,大先天武者虽然不是太高,但也不至于沦落到去当以欺负人为生的监工,更不至于去给一个凡人城主看家护院。
“不是看家护院,我不是说了嘛,咱这里的水晶连皇族都喜欢,每年城主都会把最好的水晶送去给皇都的老爷们,也会临时招些练过武的押送呢。”
这倒是个不错的办法,皇都虽然未必是道城,但毕竟是皇都,城里肯定有修行者的店铺,实在没有,拿出些功法卖给皇都的有钱人,必能大赚一笔。
叶丰感谢了乞丐,与他一起吃光了肉,喝没了酒,本来他还想把空了的酒葫芦送给乞丐的,但转念一想,这也不是自己的东西,下次遇到那小流氓还得归还人家,便把空的酒葫芦挂在了自己的腰上。
按照乞丐的指点,叶丰走向城主府,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凭他的实力很轻松就可以成为押运水晶的一员,然而偏偏就出了意外。
就在叶丰将要走到城主府的时候,忽然听到小孩的哭泣,他好奇的看了过去,却见一个十岁上下的小男孩正抱着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痛哭。
老人身体僵直,动也不动,想来是已经死了。
——周围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且不少人是认识老人的,甚至忍不住为之叹息。
然而叶丰并不这么认为,他分明从老人身上感觉到了生机,于是一个抢步上前,蹲在老人身边,猛然一掌拍在老人的心脏位置。
“你干什么呢?人都死了你还打人家,你还是个人吗?”
围观的放声大骂,叶丰也不理会。
他一掌用先天气保住了老人的生机,然后又要再拍一掌。
然而不等第二掌拍下,围观的就看不下去了,纷纷上来阻止,有那脾气火爆的甚至趁机踹了叶丰的脑袋一脚。
叶丰并没有理会那些人。
人大多有这样的通病:以自己有限的能力和短浅的目光去判定这个世界的一切,并且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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