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却说:“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底比斯这样的情况不少。卖东西的人不想别人看到自己的真面目,就做一个傀儡来摆摊,不过傀儡造价昂贵,有时候也会有人想出别的办法。你看到的是人形的东西没错,但是你没法保证那就一定是人,可能不过是一具放出系制作出来的分身,或者被操纵系控制的普通人,那样看起来都是体内纯蓝色的罡,我估计那就是一个负责摆摊的分身罢了。如果你看到有人体内的罡是金色的,那就说明那很可能只是个其他材料做成的傀儡而已,这样的情况在能力者中很常见。”叶贤回想起老人的一些细节动作,还有最后那消失的样子,也许真的不是人呢。过了一会慕紫薇也回来了,于是大家就开始清点买到的物品。慕紫薇入手的东西种类非常丰富,不过都是些精美的小东西,看起来漂亮,可是雷鸣仔细一看却发现都是华而不实的东西,或者说都是玩具而已。而叶贤在拿到了那个不知道做什么用的项链之后,又买到了几个戒指,这些看似粗糙的戒指却在雷鸣这里得到连连好评。
原来,对能力者来说,首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像戒指项链这样的东西,多戴一两个在身上,完全不会增加什么负担,而这些东西足以作为很多神奇功能的载体,所以也经常以此做成宝具使用,比如叶贤买到最多的是一种储能戒指,就是在平时就把罡存进戒指里,然后到关键时刻体力耗尽的时候再抽取出来快速补充,是一种非常犀利的逆转神器。但是叶贤并没有说项链的事情,但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这个项链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它的存在。
看完叶贤和慕紫薇买的东西,雷鸣从背包里拿出三件斗篷。这三件斗篷都是黑色的,里面绘制着一个蓝色的魔法阵,“这个斗篷是在沙漠中的重要物品,他可以在你身体周围构造出一层结界,帮你保持水分和温度,还有防晒的作用。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第一次走这段路可并不容易哦。”
慕紫薇回房间睡觉之前,叶贤拉住她到走廊上,拿出了那对项链说:“这是我在街上买的,是一对的,其中一个就给你吧。”
慕紫薇伸手想要拿,但是仔细看了看那项链说:“这似乎不是情侣项链吧?”确实,虽然是两个项链是一对出售的,,但并不像一般的情侣链。这两个项链的吊坠的样式、大小完全一样,再完全一样的银色坠饰上雕刻着相同的符号,看不出是那种普通的情侣项链,也分不出男女之别,而且看起来也并不适合女生戴。
“我现在戴着一个项链呢,你还是留着送别人吧。”最后,慕紫薇还是拒绝了,还开玩笑说:“也许你和雷鸣戴这个项链更合适呢。”
叶贤有些失望,心里暗暗对慕紫薇的话进行吐槽:“就算不是情侣链也不是基友链。”但是转念一想,也是啊,这毕竟是从能力者手中买的项链,说不定有什么奇怪的功能呢,不能乱带,况且买这个东西的过程也有点诡异。
叶贤越想越不放心,便没有坚持,只好作罢,随口问了一句:“那你现在带的是什么项链啊?”
“嘻嘻……”慕紫薇笑着把项链拽了出来,那是一个圆形的金色小东西,只看一眼就知道是那种放照片的吊坠,打开之后里面果然有一张小小的照片,看起来是从某张照片上面剪下来的一部分,照的是慕紫薇和叶贤两个人小时候。
“这张照片我找到了好几张差不多的,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洗出来那么多张,听说那时候洗照片还是蛮贵的呢,按理说重复的照片只要留下底片就可以了,没必要都洗出来。不过既然已经重复了,我就剪了一张做项链。怎么样,这下高兴了吧?”
叶贤原本有些失望的心情立刻阴转晴,高高兴兴的送慕紫薇到房间门口,心想自己回去后也睡了个好觉。有人说一句赞美可以让一个男人产生足够跑完一个百米冲刺的能量,虽然这个形容不算合适,但是也不失正确,特别是来自于喜欢的女生,任何形式的“好事”都足够高兴好久。
小旅馆都是单人间,叶贤逛完街之后身心俱疲,虽然心里面很高兴但是也无法抵挡身体的睡意,所以回房间躺下没一会就睡着了,还做了个好梦。除了几条主干道和集市以外,开罗的夜晚还是非常安静的。叶贤一觉直接睡到天亮。直到雷鸣来敲门才被吵醒,三个人要在早餐前收拾好行李,吃过饭立刻出发。因为开罗的中午还是非常热的,在尼罗河上的船中度过是最好的选择之一。雷鸣计划在黄昏时候进入沙漠,刚好又是沙漠最凉快的时候。沙漠的昼夜温差很大,虽然白天热的像火炉一样,但是晚上却非常凉爽,很适合赶路,只是有蛇蝎一类的毒物出没,但是也比被晒死强,虽然有斗篷,但是那种大路货的功效一般般,而且难保会不会出问题,所以还是保险起见的好。
早饭就在旅店附近的一家饭店吃的,饭店很大,名字也很有趣,颇有地方特色,叫眨眼骆驼,木制的招牌上刻着一个非常萌的骆驼脑袋,向着走过路过的所有人抛媚眼(此饭店名为《游戏王》中盗贼王偷窃过后与莫良了会面的地方)。早餐非常丰富,只是与中国的早餐不太相同(我也不知道那些阿拉伯人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