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天当时躲进了一座大山中,偶然发现一个地道,顺着地道忽然穿越到了乱世,再回头时洞口已消失,说起来有些诡异。
抓他的这些也并非是真正的食人族,那个种族早在千年前便灭亡了,这些人不过是常年生活在山中的野人,失去了普通语言的功能,行为与野兽类似。
“小天,他们为什么要抓你?”方小隐问。
“由于我得到一件重宝,金探戈。”于天郑重的说,“这件宝具威力无穷,有千斤重,可震裂山石,这些野人得知了消息,才对我展开抓捕,不光他们,很多寇人都对这件东西虎视眈眈,打不过他们,我和争儿只有东躲西藏。”
“将它取回带在身上吧!”方小隐淡淡的说,于天如今看起来比之前强壮很多,能挥动千斤的武器,可想他的本身力道到达一个什么样恐怖程度。
“老大,听你的,这帮瘪犊子,我早想收拾他们了。”于天笑出声来,有了主心骨该到找回场子的时候了。
这天下午,于天在一处隐地取回了金探戈,这件宝具有一丈长,外观金光闪闪,有一股撼人的气息,真是件重宝,于天用黑布包裹住,以免太惹眼,扛在肩上,三人上路了,奔着寇人第一城走去。
寇人占据的北方这片区域,方圆千里,光城池不下数十座,平时这些城池之间各自管理,互不打扰,甚至发生冲突有攻城现象都不会有人;理会,寇代表着一种野蛮。但有一种情况除外,一旦有国家大军来攻的时候,这些城池间就会联合起来,一致对外。
第一城也叫荒城,名字来源于城外有一座荒山,这座荒山也邪性,植被常年是黄色的,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城内却大不相同,里面人口众多,繁华热闹,并无一点衰败的景象。
三人走出山林,进了荒城之内。于天两米来的个头,和蛮人差不多,背着一件黑布包裹的武器,一摇一晃,甚是慎人,方小隐走在最前面,皮肤白皙,整个一贵族公子,争儿在最后面像个跟屁虫,他们走在一起,倒也引来一片围观。
刚进城门,于天面色激动,大声喊道:“城中的小儿们注意了,你于天爷爷回来了,其他书友正在看:!”声音洪亮,震得附近的人耳膜发麻,不少人听到后仓惶跑开,如见到恶魔一般。
“小天,看来你在这里没少惹事啊!”方小隐笑道。
“嘿嘿,要不是一个小娘们和肩上的这东西,整座城池就是我的了。”于天舔了舔嘴角,狂妄的狠。
方小隐知道他有这个实力,问:“现在还有夺城的兴趣没?”
“当然有啊,老大,估计你刚来不知道,在乱世中夺城掠池是一件非常过瘾的事,嘿嘿,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玩过的征战这个游戏吧,现在到真实中了,那叫个过瘾!”于天激动的说,生在乱世,他就是个猛将,不想走征途这条道路都难,命中注定,并非普通人。
“好,老大我今天就帮你拿下这第一城!”方小隐笑着豪言道,霸王之气彰显,附近不少人听到后都是打了个冷颤,这荒城怕是要真的变天了。
荒城和寇人其他的城池稍有不同,这里是没有军队的,只有城主和一帮手下管理,人们各凭本事生存,当然烧杀抢夺这种人神公愤的事基本不会发生,那会遭到城里所有人的驱逐。
如今荒城的城主叫尉迟窘,是一位高级剑师,手下有一帮爪牙,掌管城池已有五年,是历来执掌时间最长的,以往一个城主在这里呆上到不了三年就会被新的势力取代。
虽只是一座城市,但大小势力也多了,一拨拨的各自为头目,管理各自的地盘,很散,如果能将这些小势力拧成一股绳,那么在所有寇人的城池中实力也能排上前几,反之一来就是后几了。
于天大步踏在城池中,不少人都躲避,这个恶魔又来了,前一段时间他就没少在这里折腾,后来听说去了荒山,再也没回来,不少人以为他死在那里了,没想到今天竟再次出现,看样子又强了不少。
“叫尉迟窘出来!”于天站在街道中央大声喝道,洪亮的声音传遍城中每个角落。
方小隐带着小于争坐在一家酒店的二楼吃着东西,让于天去闹吧,在这里静观其变就好。
“哥哥,我也能向于天哥哥那样强么?”于天眨着大眼睛充满憧憬。
“能,争儿要多吃东西,只有长壮才能和你天哥哥那样勇猛。”方小隐笑着,这个小男孩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为了长大变强每一次都使劲的吃,使劲的吃。
……
于天在街道上向城主尉迟窘叫号,很快出来三个手下,且都是清一色的低级剑师,这等阵容足以让任何人震惊。
“大胆,上次在这里落荒而逃还没长记性是吧!”一个剑师冷哼,他们前不久交过手,知道这个人异常勇猛。
“嘿嘿,那一剑之仇本大爷还记得,这次特来还你。”于天笑着舔了舔嘴角,他被这些剑师围攻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上次是他自己,这次不一样了,还有老大,底气自然足了不少。
“大言不惭,受死!”三名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