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石头听了,喜不能禁,乃问:“不知赐了弟子那几件奇处,又不知携了弟子到何地方?望乞明示,使弟子不惑。”那僧笑道:“你且莫问,日后自然明白的。”说着,便袖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
。。。
正如在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中,由于存在面临着失落的威胁而追问存在;在红楼梦中,也由于灵魂面临着寂灭的命运,从而敬奉灵魂。
海德格尔哲学的核心可以用一句诗来概括,就是“人诗意的栖居在大地上”。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说: 此在总已经“超出自身”,并非作为对另外一个它所不是的存在者行为,而是作为向它自己本所是的能在的存在,我们把这个本质性的“为的就是……”的存在结构把握为此在之先行于自身的存在。……但在在世中包括这样的情况,此在被交付给它本身,总已经被抛入一个世界了。……先行于自身的存在,说的更充分一点,就是:在已经在世的存在中先行于自身。……
他所阐述的这一结构完全可以套在红楼梦中作者脂砚斋书中石头(贾宝玉的前身)的主题结构中去。这一主题结构有类似于西方宗教信仰的“圣父圣母圣灵”的意味。
艺术的最高境界本来就与宗教信仰相通,与神性相通。与其说这三者通过叙事相连接,倒不如说通过灵魂相互渗透。
脂砚斋的身世一直是不解之迷。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写到贾母为薛宝钗庆祝生日,命凤姐点戏,庚辰本对此情节有两条并列的眉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
前批书者聊聊,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前一条批语通常被认为是出自脂砚斋之手,而后一条被认为是畸笏叟所作。也有人认为两条眉批都是畸笏叟所作,如辑录的“靖藏本”批语将这两条眉批拼在一起,写作: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前批知者聊聊。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姑且不论谁写了这两条批语,从内容来看,在畸笏叟的笔下,脂砚斋已于“丁亥夏”(1767年夏)之前去世了。
可是,甲戌本上脂砚斋的最后两条批语却作于“甲午(1774年)八日”: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
这里,脂砚斋不但没有早死,而且最后还“哭成此书”。从这个情况来判断,要么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全部都是造假,要么他们两个人的批语一个为真一个为假,总之两个人的批语不可能同时为真。
虽然从批语的整体情况来看,脂砚斋的确也像是小说作者,至少是部分作者。如上文所引的批语:“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从内容上来看,脂砚斋也有辛酸之泪,因此他也是能充分了解小说全部情况的人(即所谓“能解者”);既然曹雪芹对小说初稿“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后,小说还未最终定稿(即“书未成”),那么最终定稿看来就是脂砚斋哭着完成的(即“哭成此书”)。惟其如此,脂砚斋“再出一芹一脂”的临终希冀才合情合理。
所以也有人认为红楼梦是曹跟侄儿共同写成,甚至是曹父子两人与曹雪芹三人合作写成的,畸笏是父, 脂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