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事情就发展的很简单,都是一些普通的家庭。
年纪轻轻的生过小孩之后,还有可能得上某种疾病,或者是说落一身的病。
更何况是委托者的母亲已经50岁出头的人,虽然说出去上班勉强还能找得到工作,但是如果是要应付一个小孩的话,再加上生了之后身体每况日下的情况之下。
怎么可能还有之前的精力去应付小孩,顾父这边就更好笑了,他本身就是一个大男人,主义十足的人,怎么可能真的去带小孩?
他打着他要上班的坊子,也确实是要上班,所以关于家里面的这一套头和孩子的事情都留给了顾母。
一个年纪略大的女人,在拖着一个孩子,便没有丈夫的精神鼓励之下,如何能生活的很好?
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憋出了一身的毛病。
甩出去责任,这种事情是人的天性,顾父和顾母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自己的这个大女儿。
一开始想到大女儿的时候,心里面还有一些心虚,毕竟大女儿现在年纪还小,也不知道能不能照顾的了小孩。
最主要的就是大女儿,因为以为这一辈子只有这么一个孩子,虽然说没有给多好的条件生活,但是基本上的精神条件还是挺满足的。
这就导致了他们的大女儿,那是在家里面习惯性的,是有一些说一不二。
他们不确定大女儿愿不愿意,所以他们一致决定了,等孩子相对的大了一点了之后,才告诉大女儿。
这也就是为什么委托者会在满月的时候,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家的事情,她的下面居然还有一个弟弟。
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她的身上。
但是委托者本身就不是一个涉世很深的人,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整个人都气的要炸了。
第一个反应就是,顾父和顾母有没有把她当成自己家人,为什么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她确实,最后一个知道的,而且还是先斩后奏。
可是小孩已经生出来了,就已经是一个完整的自然人,委托者,哪怕是哭天抢地也没有用。
只能硬着头皮接受这件事情,委托着想着,大不了就是家里面的这点财产不归她就是了,反正这个社会上也没有几个父母会把财产留给女儿的,她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可事实上是委托者实在是想的太多了,她父母在这个年龄段整出一个弟弟来,很明显就是想要一个儿子,想要一个儿子,财产归儿子,这是毋庸置疑的。
最主要的就是,他们现在的这个年龄以及经济状况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给一个精神力十足的小孩。
那么他们就需要脱手,最好的脱手的人就是这个大女儿委托者。
委托者自然是不愿意的,可是不愿意又能怎么办呢?
他们足够不要脸,足够去告啊!
他们最后自己养了几年,一开始的这几年还好,小孩子不是很调皮,他们的年龄还能够应付,心里面就是堵着一口气,想着自己这个白眼狼女儿不肯养,那他们就自己养。
而且岳阳他们心里面的成就感越强,觉得还好,当初再生了一个,不然给这白眼狼的女儿一个人的话,到时候他们的晚年不知道要有多么的凄惨。
这是他们的自己的心里想法,可是到了六七岁,那个连狗都嫌得年龄,他们两个人的精力就明显跟不上了。
而且因为年龄大了,顾父也面临着被裁员的风险,顾母早就做家庭主妇了,更是没有收入,这下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委托者。
委托者,因为之前和爸妈赌气的原因,一个人在外地上班,好不容易工作做了一些名堂之后。
结果委托者的爸妈拼命的打电话,让委托者辞掉工作,赶紧回家在老家找一份工作,好给父母养老以及养弟弟。
委托者自然是不干,委托者不是那种从小接受父母洗脑,说是要对弟弟好的那一类人,毕竟那个时候没有人会想到下面还会在这个年龄段有一个弟弟。
这就导致了委托者的叛逆,使得顾父和顾母两个人气的吹胡子瞪眼,但是他们现在也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之前他们在自家的女儿面前放下他,豪言说是他们自己会把孩子好好的抚养长大,绝对不会麻烦这个白眼狼的女儿。
结果现在呢?
现在才过去多少年,他们说出来的话就被框框的打脸了,他们怎么可能会自己认自己的错,反而在委托者不肯的情况之下直接就杀到委托者的公司去闹。
本身委托者就是在私企工作那么艰难的,才站稳脚跟,结果因为顾父和顾母两个人来闹得这么一场之后,上面的领导就对委托者有很大的意见。
最后,明里暗里的让委托者赶紧辞工回去,委托者肯定不干了,但是工作现在是已经保不住了,干脆赌气辞掉这个工作就跑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
顾父和顾母再把自家的女儿的工作搅黄了之后,心里面没有一丁点的愧疚,反而觉得这个女儿被他们惯的是无法无天,这么点眼力劲儿都没有。
干脆一生气,就去找了一个律师去咨询,然后委托者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委托者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反正出席了之后居然败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