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晓就是个刚毕业的社畜,上班时累成了狗,回家的地铁上听书就成了最好的消遣。一本古言听了两遍,还意犹未尽,又点开了第三遍。
主角与配角都有意难平,世间之人,谁又没有呢!
她不同情他们任何一个人,起码在作者的笔下,他们都光鲜亮丽地痛快活了一把。唯有一个小丫头,令她揪心。
小丫头是她娘的独女,却不是他爹的唯一。
她娘绣工好,拼着命地干活,供养她的渣爹读书考功名。渣爹也争气,考中进士,后又成为国子监的一名博士,在全国最高学府里教书育人。功成名就后却娶了新人做平妻,只因新人家里有钱,能让他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给婆婆送终后,她娘带着小丫头跑到京城来认亲。人都来了,渣爹不能不认,但也没想过把她们接回家。买了处破房子,把母女安置在京城郊外,每个月给一两银子的生活费,便不再过问,让她们自生自灭。
惨的是,亲娘病重也活不了多久,在把亲娘安葬后,小丫头跪求到国子监外,迫于舆论压力,才被渣爹带回了家。她以为从此有了安身之处,谁知这才是她真正苦难的开始。
继母的虐待书中没提,反正是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不会被善待。最无耻的是,他们把十三岁的小丫头卖给了一个老鳏夫。若那人良善,也不算什么,谁知竟是个丧心病狂的。老鳏夫玩够了,觉得无趣后,就把她卖进了花楼。进了花楼也不得安生,死于陷害主角的一场阴谋中,还是生生流血疼死的。
这是翁晓晓见过的最惨工具人,对这个丫头的遭遇一直耿耿于怀。
......
今天又加班两个小时,翁晓晓脚步虚浮地迈进地铁,听着小说,竟然睡着了。可再睁开眼,却不是地铁车厢里......
黑乎乎,啥也看不清楚,连忙起身,朝着光亮处跑去。
“笑笑,你醒了?”一个女声传来。
笑笑?
“好些没有?咋不穿鞋子就跑出来了?”女子看见光着脚的翁晓晓,着急地喊了一声,就跑进了屋。
蒋笑笑?!
莫不是她同情的那个小丫头?
不是这么狗血吧,她穿书了?!
“娘?”她试探地叫了一声。
“哎,来了。”女子提着一双布鞋出来。“饿不饿?我给你做点吃的去。”
翁晓晓感觉头更晕了,摇摇头,这会儿她可没心情吃东西,试探着问道:“我这是怎么了?头有点晕。”
女子扶着翁晓晓坐在板凳上,一点一滴说给她听。
听完,翁晓晓脑子嗡嗡作响,她没心情关心别的,只是确认了一件事儿,她的确是穿书了,穿成了她最同情的蒋笑笑。
名字虽好,却从未笑过的小丫头。
天呐,她只是同情,并不想成为这炮灰小丫头啊!!
翁晓晓低头轻吐了一口气,闭眼接受了这个事实,社畜就这点好,接受能力超级强。不强又能怎样?难道想回就能回去?
此时,她们母女刚进京,被渣爹安置在了小乡村。好在,还来得及改变蒋笑笑悲惨的命运。
只是,翁氏看上去瘦弱单薄,脸上没半点血色,难道已经病重了?也难怪,劳累多年怕是早就伤了根基,渣爹的背叛又伤透了心,硬撑着也是舍不得丢下她罢了。
“娘,您歇着,我去做饭。”
“笑笑,娘没事儿。”
翁晓晓不由分说地把翁氏推坐在板凳上,自己去了厨房。她娘姓翁,以后跟着娘的姓倒是说得通,名字的发音相似,就这么含糊着叫吧。
生火做饭,原身是做惯了的,仿佛带着肌肉记忆似得,翁晓晓这个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做起来竟也顺手。
院子里有颗枣树,枣子已经青红相间,翁晓晓打了几个下来,洗洗,丢进了粥里。
看着嘤嘤火焰,翁晓晓无奈苦笑。
她好像从来都没得选择。大学的专业是调剂的,不喜欢。工作是家里人千方百计找关系才落实的,稳定却看不到希望。
在原本爹疼娘爱的世界都没活畅快,如今穿成了这样艰难的身份,要怎么办?
她虽然熟悉整本书的剧情,但是关于小丫头生活的情况,书中只言片语也没有。这角色比路人甲也强不到哪里去,她这金手指近乎于没有。
脑中的信息也只知道,这个小村落离京城几十里,每个月原身都要步行半日到国子监,又要在国子监外站半日,才能拿到那屈辱的生活费。
想改变命运,说白了就是要自力更生,摆脱掉对渣爹的经济依赖,彻底远离他,不进他的家门。
翁晓晓回忆了一下家里的积蓄。上京的盘缠是卖了老家的房子跟地凑齐的,当时共得二十一两银子。除开一路的花用,到京城时,手里就剩下了十三两。
渣爹就给了这套房子,置办最基本的锅碗瓢盆、被褥,又花去了二两。手头最后的十两银子,再苦再难,即便她自己病重,翁氏也不肯再动用,说要留给蒋笑笑做嫁妆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只是她永远都不懂,蒋笑笑需要的不是这个嫁妆钱,而是她作为母亲能健康地陪在她身边,护她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