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前途如何,也应该勇敢面对。
金虎金豹,两人年龄仅仅相差一岁。
两人一起修炼、一起成长,但性情却是天差地别。
兄弟二人,也是用无数的努力和汗水,换来今日的修为。
若无意外,将来也可以名扬天下。
小不忍而乱大谋,因冲动而身陷牢笼,性命难保。
若殒命在此,真可谓得不偿失。
金豹失魂落魄,神情沮丧,从来也未曾经受过如此残酷的煎熬。
他对于能够活着见到爹娘,并不抱有太大希望。
金豹鲁莽性情之下,有颗脆弱的心脏。
“大哥,对不起,我也对不起爹娘、对不起爷爷……”
他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子泪流满面。
“二弟……”
金虎也是心如刀绞,对亲情,他更是难以割舍。
但不想死,就不会死吗?
世分强弱,人分高低。
人世间之事,几乎不会以弱者的思想意志为转移。
……
此时的血狼寨,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烈火无情燃烧着,那宛若死神的召唤,已有人葬身火海。
惊慌、愤怒、嘶吼的声音,早已使血狼寨失去了往日的寂静。
众多小喽啰,都在尽力灭火,但火势未曾有丝毫减弱。
一道矮小的身影,风驰电掣般飞奔,其所过之处,皆会升起熊熊烈火。
“快点站住,我要杀了你,你个穷凶极恶的混蛋。”
“站住,你死定啦!为惨死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捉住这歹人,可得百两黄金,绝不能让他跑啦!”
蓝路虎率领着血狼寨喽啰们,足有近百人,正奋力追杀。
他们皆是怒不可遏,可惜啊,纵然是人多势众,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那敌人无与伦比的逃遁速度,以及匪夷所思的纵火手段,让他们无可奈何。
蓝路虎的神情变得更为狰狞,原本这是个喜乐祥和的日子,也是二哥秦成宝洞房花烛之日,却有人行凶纵火。
竟敢在血狼寨逞凶,绝不能忍受,也绝不能放过。
也显然这敌人的战力,非同小可。
但蓝路虎根本无惧,这是血狼寨,数百兄弟都是亡命之徒。
实力不够,人数来凑,大不了舍弃一些喽啰们的性命,也要将那敌人瓮中捉鳖。
但追归追,也不能舍生忘死。
作为血狼寨的首领之一,在感觉无性命之忧时,蓝路虎必然身先士卒。
而那道矮小身影,正是司空忘我。
“你们来啊,倒是追我啊!我可不怕你们,有何能耐,尽管使来……”
他的声音极为尖锐,好似太监那般有穿透力。
“来啊,你们这帮蠢货,对我无可奈何!来吧,来吧,快来啊,蠢货们……”
他在吸引目光与仇恨,为金戈行事,创造机会。
司空忘我经过易容,乔装打扮成一个脏兮兮小乞丐的模样,还以黑巾蒙面,这也是为避免被人识破身份。
虽然,震堂、艮堂和兑堂三堂损失惨重,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聚宝阁也未及伤筋动骨,其势力还是极为庞大。
而且,聚宝阁护法、龙凤尊者和阁主,皆是司空忘我无法抗衡的强者。
事关生死,须尽可能小心,无论多谨慎都不为过,他可不想被聚宝阁识破,而针对。
在这血狼寨,司空忘我雄心万丈,颇为自信。
宁安国仅仅是堂主,其修为绝不会惊天地泣鬼神。同为堂主,真正的实力,差距不可能太大。
以司空忘我修为,即使宁安国与副堂主合力,以多欺少,他自信也能够全身而退。
对待血狼寨小喽啰们,司空忘我尽可能网开一面。
而欲将他置于死地之人,司空忘我也绝不会手下留情。
他既然来放火,就做好了万全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他手掌之中,握着一个通体赤红,晶莹剔透的小葫芦。
小葫芦仅有拇指大小,但一道道耀眼的火焰,从其中流淌而出,所落之地,必然升起熊熊烈焰。
烈焰竟似流水一般,向着四方蔓延,势不可挡。
这小葫芦,名为烈火葫芦。
乃是司空忘我无意中所得,从未曾众目睽睽下使用,别人也根本不知晓他有如此宝物。
这小葫芦来自无极山脉深处,那里有一处炙热的岩洞。
岩洞中有滚滚的岩浆,其内有一株赤色葫芦藤,其上就生长着赤红色小葫芦。
小葫芦瓜熟蒂落,只要激发,就能释放火焰,虽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却是纵火行凶的好帮手。
金戈感觉这血狼寨,有令他无比忌惮的存在。
而司空忘我,并无金戈那敏锐的感觉。
他只是认为,只要有金戈三大爷在此,就可以挥斥方遒。
一切魑魅魍魉,皆不足为虑。
他放火,放得开心,放得顺畅、放得任性。
强大就是任性!
这是他初次为三大爷做事,自然要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