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远赠语仅寥寥一句:“金戈铁马,只争朝夕。”
但这句话,令金戈血脉偾张,兴起征战沙场纵横驰骋的强烈欲望。
其他弟子,皆对金戈尊敬无比,同时也表现得恋恋不舍。
医馆众弟子,亲眼目睹金戈与王大郎一战,胜得简单至极。
又听闻楚忠福及其狐朋狗友,施展出降龙伏虎阵,依然被金戈虐得死去活来。
以及,金戈乃是城主私生子的传闻,令他在医馆众弟子心中的印象,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强者、权者,才更容易得到表面上的尊重。
小师弟,但年龄并不小的慕容晓雨,甚至还流出数滴离别的眼泪。
而钟离晓风表面上也是谦谦有礼,其内心之中,对金戈是怀有深深的敌意,还是感激之情,金戈是不得而知,他不想猜测,也没必要猜测。
雄鹰,难道会在意蝼蚁的想法?
最令金戈恋恋不舍之人,自然是非诸葛子玉莫属。
金戈自认为是出类拔萃而又强悍的男人,会对年轻女子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但好似,他还未曾吸引到诸葛子玉……
金戈大展风采之时,诸葛子玉皆是亲眼目睹,殴郑屠户、救治捕快、虐王大郎、战楚忠福,这些事,都给她留下不可磨灭印象。
诸葛子玉看着金戈喜形于色的笑脸,心中感觉到一种淡淡的温暖,还一有种淡淡的甜蜜。
只不过,在温暖和甜蜜之余,她内心深处有着强烈的忐忑不安……
众目睽睽之下,看着诸葛子玉巧笑嫣然,金戈突然觉得自己非常腼腆,微微一笑,轻轻说声:“珍重!”
就毅然决然,踏上了去当镇守使的路途。
谁能想到,当金戈再次来到回春堂时,已然物是人非……
受吴城主委派,送金戈上任之人,乃是书办朱桐。
正常而言,送金戈上任,应为副城主水允之或是巡城使杨延明,但两人皆以身体有恙的理由婉转拒绝,这也让吴天浩浮想联翩。
水允之,因沈密缘故,对吴天浩抱有成见,那是有情可原。
镇守使,隶属于巡城使管辖,杨延明之表现,就令吴天浩有点迷惑。
人走茶凉,人未走,茶就开始凉啦……
安乾城两大书办:葛兴霸和朱桐。
众所周知,葛兴霸争名逐利,而朱桐却是与世无争。
争名逐利可能是贪慕虚荣,亦或有万丈雄心。
而与世无争可能是性情使然,亦可能因被世界蹂躏以致无奈。
书办朱桐,年近三十岁,他温文尔雅,相貌堂堂,身穿蓝色锦袍,更显得气宇不凡,志气轩昂。
他是读书人,真正的读书人,甚喜收藏各类古籍:竹简,木刻本,手抄本,印刷本等。
据说他做书办,就是为收藏古籍,创造便利条件。
朱桐是读书人,但作为读书人,并非手无缚鸡之力。他也是武者,但好似未曾达到炼气修为。
安乾城到安昌镇,可称得上是山高路远。而且,山路崎岖,并不适合骑马。
路途之中,却是人来人往。
朱桐,不时遇到熟悉之人,彼此嘘寒问暖,好似相识满天下。
给金戈的感受,这朱桐应该是热情而又充满爱的男人……
凭借武者的强悍体力,经过小半日奔波,一座巨大的城池,远远出现在金戈和朱桐面前。
城池依山而建,连绵不绝,城墙高达数丈……
“这是安昌镇?这也太大啦……”金戈瞪大双眸,惊讶无比。
“呵呵,是啊……”
朱桐微微一笑,好像他对金戈的惊讶,并不意外。他初次见到安昌镇,也是如此神情。
朱桐继续说道:“安乾城,昌、盛、吉、祥四大镇,安昌镇城池规模最为庞大。人类觊觎野兽的皮毛兽核,野兽贪图人类的灵石精血……
“通过这里,前往黑云山脉狩猎之人,前赴后继啊!这也是一处交易、庇护之所。此地,客栈、医馆、丹堂、兵器铺,生意都非常兴隆……”
城门处人来人往,愈发显得这安昌镇繁华无比。多数人各持兵器,膀大腰圆,面露桀骜不驯之色。
“这城门来往者,多数都是狩猎者和生意人。出这城门,多数都是满载而归,入这城门,皆是准备为名为利。唉,名利二字……”朱桐微微摇头,好似极为感慨。
这朱桐,可能也隐藏着未知的秘密。
“安昌镇内,禁止争斗厮杀为非作歹,否则严惩不贷!”
城门口一个士兵,竟闭着眼睛,打着哈欠,在懒洋洋有气无力喊着。
“听说了吗,新镇守使要上任啦!还是个年轻人……”
“哎呀,你消息这么灵通啊!”
“当然啦,我哥哥姨丈的弟弟的女婿,负责帮镇令驯养金鹰,城主府通过金鹰传来的消息,他都知晓……”
“哎呀,他胆子真大啊,竟然偷看……”
“你可别胡说,那是镇令对他信任,让他看滴……”
“那新镇守使,是何方神圣啊?快点说来听听……”
还有数名士兵聚在一起,懒散着谈天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