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相信萧岑会无缘无故的对她好。
但事实证明,人是不能长时间待在舒适的环境里的,会让思维变慢,以至于无法思考,一时想不明白萧岑的态度。
林淳欢站起身来擦拭身上的水珠。
她只想着,这才没几天,相处的日子久了,总能寻得出些端倪来,当务之急是要好好想想,该如何对待明日回府的萧今安。
“啊!”
“抓刺客!”
突兀的呐喊尖叫,在一瞬间打破了平阳王府的静谧与和谐,这声音来得太突然,以至于萧岑破开盥洗室的门闯进来时,林淳欢还赤着身子没反应过来。
身上的水珠还未完全擦掉,湿漉漉的长发带着凌乱,挡住了身前无限风光,却在极致的黑的衬托下,泛着水光的肤色更能在瞬间抓住旁人的视线。
这里的旁人,自有萧岑一个。
没有什么刻意的尖叫。
林淳欢连忙抓起一件外衫,将身子裹住,只露出一截光洁的小腿和如玉般的脚,踩在湿淋淋的地面上,低着头,耳根子红得火烧了一般。
至于萧岑,他已经没有反应了。
或者说,他的反应已经不在明面上了,外面混乱的动静越来越大,林淳欢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若蚊蚋,“王爷,不去看看吗?”
“不必。”
面前男人的声音带上些许嘶哑,虽然上一世林淳欢对于床笫之事记忆并不好,甚至十分恶劣,但这并不影响她听出萧岑的情动。
算了,她从一开始要嫁给萧岑,不就是为了要给萧岑生孩子,要在明面上夺了萧今安世子的位置吗?
既然是早就决定了的事,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林淳欢深吸了一口气,萧岑将门打开后,盥洗室中弥漫着的雾气已经逐渐散开,那一份惊人的美随着视线的清晰,显得越发惊心动魄。
“哎呀。”
林淳欢弯下腰,一只手轻轻揉着小腿,半边外衫滑下后露出如玉般莹润光滑的肩头,再抬起头时,她的眸中甚至带了些水光,“王爷,小腿好像抽筋了。”
红果果的勾引!
萧岑不是愣头青,他看得明白,却根本生不起反抗的心思来,只一言不发的上前,将面前人打横抱起。
什么年纪尚小,什么葵水不葵水,在一瞬间统统被抛在了脑后!
外头喊着抓刺客的动静越来越大,屋内的动静也越来越大,大到外头守门的秋霜和冬凌儿话都不敢说一句,各自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好似上头生出了花儿来。
后半夜京城下起雨来,雨丝细密,风烛摇晃。
“王爷,轻些。”
林淳欢抓住空隙说话,刚偷偷将锦囊里的丹药塞到嘴里,口中那些气若游丝的字句,就被揉成了细碎的呻吟。
她已经不记得萧岑是何时停下来的。
最后的印象是窗外天边泛起的鱼肚白,眼睛一闭,也不知道是睡过去了,还是晕死过去了。
睡梦中林淳欢骂骂咧咧的嘟囔了两句。
以后她要是再听到谁说萧岑不行,她就把谁的脑袋摘下来当球踢!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林淳欢刚睁开眼睛,就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被车碾过一遍一样酸痛。
特别是腰!
每动一下都酸爽无比,几乎要断了一般。
好在这会儿萧岑不在床上,她可以放心的哎哟喧天。
外头秋霜听到动静,端着水盆走进屋内,脸红得头都不敢抬一下,”王妃醒啦,奴婢伺候您起身。“
”今日,穿件领子高些的衣裳吧?“
林淳欢一时还没能反应过来,一低头,才发现自己身上遍布细碎的红,仿佛每一道痕迹,都在提醒着她回忆昨晚的凶狠,脸色顿时也不自然起来。
不过只犹豫了一下她就摇了摇头,”不必,太过刻意反而引人注目,寻常衣裳就好,王爷人呢?“
”在外头练拳呢,三遍拳都打完了,还耍了一套枪,就等着王妃您起身了一道出门了。“秋霜说着,慢慢将林淳欢扶下床来,”王爷对您可真是用情至深呢。”
认识不过两三日,哪来的用情至深,顶了天是个见色起意。
对秋霜的话,林淳欢也不反驳,只坐在镜子前挑了根碧水的簪子,“今日就要归宁呢,你可要跟我一块儿去?”
“林家是个虎狼窝,我也不受宠,跟着去了也讨不上赏的。”
虽然没有明面上的规矩,但三日归宁说起来是喜事,所以跟去的下人多多少少都等讨到些彩头,新媳妇身边贴身伺候着的,得的是最大的一份儿。
但在林家是个什么情况,林淳欢心里清楚,说话时目光没有从秋霜身上移开过,她不必听她说了些什么。
去或不去?,都证明不了秋霜是个什么样的人。
可除非是善于表演的大师,否则细微的神情动作,绝大多数时候,都能反映出一个人真实的性子。
譬如小动作极多的人,大多耐不住性子。
眼睛滴溜溜乱转的,心思多。
诸如种种,未必准确,但不妨一用。
秋霜闻言,梳头的动作顿了顿,毫不顾忌看向镜子里林淳欢的脸,四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