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时,温颂不喜欢人多的场合,于是和熟人随意寒暄了几句,就和程澈一起坐在露台上吹风。
温哥华的四月还有些寒冷,程澈怕她着凉,脱下自己的西服外套披在她身上。
温颂很喜欢看程澈穿西装,手工高定西服衬得他更加矜贵优雅,真的就是童话里的王子来到了人间。
她凑上前,轻吻程澈的脸颊,笑着打趣道:“还是你最好了,和你在一起,我就可以随便穿高跟鞋。”
程澈也笑了,温颂身高170,穿上高跟鞋至少有177,比许多南方男生都高。
他把温颂搂入怀中,不经意间抚摸过她的小腿,笑着说:“放心啦,姐姐和我在一起,不会有个子太高的困扰。”
“太好了。”温颂坐在他身边,露出两条长腿,被细高跟鞋衬托得格外性感。
“所以我和暄妍说啊,找男朋友一定要找个子高的,她就喜欢那个陆鸣谦,他看着和我差不多高,也不知道裘暄妍喜欢他什么,我想到就烦。”
程澈默默听着她的抱怨,淡淡微笑,没有说话。他不好在背后讲陆鸣谦的不是,也知道温颂的抱怨只是出于裘暄妍朋友的角度为她感到不值,所以只是安安静静的听着,并未发表什么看法。
她说话的时候,腿自然的翘着二郎腿,左腿搭在右腿上,程澈看着她的腿,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姐姐穿高跟鞋特别美,我很喜欢。”
温颂却在他这句话中听出了几分其他意味,微红了脸,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在外面别乱说,回酒店再说。”
程澈也笑了,轻轻拥抱住她,在她耳边小声道:“我说什么了,我只是说你穿高跟鞋好看,你自己想歪还怪我,真是只小狐狸。”
温颂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低头浅笑,抚摸着他领带上的那枚黑玛瑙领带夹,他果然每次穿西装,都佩戴着她送的领带夹,很适合他,
“姐姐。”程澈看着她,问出了从刚刚开始一直藏在心底的问题,“姐姐为什么拿到了offer但是不去ETH呀?”
“因为我当时只想去牛津啊。”温颂自然平淡地说道,“我申请ETH只是因为Eirlys和Felix都想去ETH,所以建议我也申请试试看,我就试了一下,谁知道就拿到offer了。”
温颂想到这,也笑了,带了几分对往事的回忆,“我们三个从大一开始关系就很好,grouptask也几乎都是一起完成的。所以想着master也在一个学校的话,就可以继续合作了。
结果最后毕业后,Eirlys拿到了MIT的offer去了美国,我被牛津rejected后决定先gap一年,只有Felix去了ETH读研。”
“为什么呢?”程澈问道,“姐姐最后为什么还是留在了LMU,ETH的天体物理专业也很不错,而且又在苏黎世,离家还近。”
温颂笑着解释道:“我不可能去ETH的,如果我要去ETH,本科就会申请,不会等到研究生。对我来说,苏黎世是家,家是休息的地方,不是读书的地方。留在LMU,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所以不想改变。”
她不喜欢改变,因此即便有更好的选择,也还是会选择留在慕尼黑。但如果有了更坚定的选择,她也会改变,会离开。
“但如果姐姐去ETH的话,我们就可以早点遇到了。”程澈有些落寞地叹了口气,“那我就可以早点认识你,早点和你在一起。”
温颂却不认可他的看法,摇了摇头说:“阿澈,一切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什么时候遇到,什么时候相爱,都有定数。不然为什么之前我在苏黎世那么多年,你也在苏黎世,我们还都喜欢去Flumserberg滑雪,却从来没有遇到过。”
“如果我早知道的话,我肯定会早点来找姐姐,不对,我大学就会来LMU,我想早点遇到你。”
程澈紧紧拥抱住她,如果早点遇到的话,他是不是就可以参与她更多的人生,他们之间,是不是就可以真正做到毫无距离。
温颂拥抱着他,浅笑出声,“但是如果那个时候遇到的话,我也许不会爱上你哦。阿澈,我们相遇的时机就是最好的,所以不要去想没有发生的事情,好吗?”
“是哦,你那个时候喜欢Skyline。”程澈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不过我有信心,如果你遇到我的话,肯定会爱上我的,我比他帅那么多。”
“笨蛋,如果我看到更帅的人就移情别恋,你敢和我在一起吗。”温颂觉得程澈实在是有些幼稚,没好气地反问道。
程澈却听出了不同的意思,立刻低下头,有些失落地说:“所以姐姐还是爱过他哦….”
“阿澈,你又开始了。”温颂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努力保持耐心说,“我没爱过他,我的意思只是,我不知道我那个时候遇到你的话,会不会爱上你,可能会,可能不会。为什么要去想不会发生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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