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黛眼珠一转:“难道她是对某样物质过敏?”
谭雅写字的手停顿片刻,无奈地看向斯黛:“并不是过敏,但你的思路非常接近真相,你真的没考虑去当个傲罗吗,或许你干这一行很有天赋。”
“你不知道魔法部的加班有多严重。”斯黛一边说,一边喝空了一杯黄油啤酒,“我只想轻轻松松地待着。”
“好吧,说回来,关于我的曾祖母,”谭雅继续说道,“她如今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每况日下,尤其是最近这几年,甚至连脑子都变得一阵清醒一阵迷糊,但她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学术研究,便开始每天服用醒神汤剂——哦,对了,你的魔药学不太精通,需要我跟你详细讲解一下它吗?”
“……谢谢你的阴阳怪气,倒也没有不精通到连醒神汤剂都不知道的程度。”
“既然如此,那你肯定知道,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话至此处,谭雅又一次停下话语,她看着斯黛,仿佛两人依旧身处霍格沃茨图书馆内,正在为某次重要考试而温习功课。
斯黛想了想:“它不能与碳黑混合?”
“看来你不至于刚毕业就把上学的知识都抛诸脑后,”谭雅赞许地点头,“是的,醒神药剂与碳黑接触,将会产生一种剧毒物质,足以取人性命。更糟糕的是,这种含有碳黑成分的墨水,在我家的几乎每间屋子里都能找到。”
醒神药剂本就是乌黑的,有着浓郁的薄荷味,在里面滴入墨水几乎可以做到完全无法用肉眼辨认出来。
“前几年,奥利维亚十一岁的时候,便有一次将墨水混入药剂的行为,但那次在曾祖母准备喝药时,她立刻叫停了。”谭雅在象征奥利维亚的小人头上画了个圈,“她当时因为和曾祖母吵了一架而故意投毒——她想去德姆斯特朗读书,但曾祖母执意要送她来霍格沃茨。”
“所以是因为这件事,她最后还是去了德姆斯特朗吗?”斯黛见谭雅点头,又问,“不对呀,这个时候她不是应该在学校里吗?为了参加寿诞而请假了吗?”
“她被迫休学了,若非如此,就会被退学。”谭雅说道,“奥利维亚的心理状况一直不大好,自毁倾向非常严重,学校担心她在校内出意外。”
斯黛并未见过奥利维亚,她会知道这个女孩是因为谭雅把与这个表妹的合照,夹进了一本会被频繁阅读的工具书内,当做书签,被斯黛看见过数次。
斯黛回想起那张照片,她思索片刻:“你和奥利维亚的外貌特征倒是截然不同,她和梅乐思教授都是黑发,你却是金发,这很罕见。”
“你触及到了我的曾祖母的最深的秘密,也是我准备开始讲的每个人的作案动机。”谭雅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斯黛,“你真的不考虑转行吗?你的天赋不在于当一名教书匠。”
“你现在的爱好除了替人列计划之外又多了一项替人做决定吗?魔法所的工作已经清闲到这个地步了吗?”
“你可以将这一点视为‘帮助人们看清自己的道路,避免他们走太多的弯路’,而不是简单的‘多管闲事’。”谭雅说道,“谈及我的曾祖母,她无疑是个出类拔萃的巫师,也是个极具天赋的教授,但遗憾的是,在传统家庭关系的衡量标准下,她并非一个称职的家人。当然,我自己对此并不特别在意。”
谭雅画出的五个小人分别是她的叔叔利亚姆,父亲班杰明,姑姑卡米拉和艾瓦,表妹奥利维亚。
梅乐斯教授的丈夫和三个孩子都已过世,因为大儿子和小女儿都没有留下子嗣,目前家里的晚辈都是梅乐斯教授二儿子的后代。
梅乐斯教授在年轻时还没有那么古怪,她有些恃才傲物,有些超然物外,但做学术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带点怪癖,这很正常。梅乐思教授浸淫学术多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对学术的痴迷几乎到了难以自拔的程度。最终,在四十岁时,由于家族的压力,她选择与威廉·比贝洛斯结婚。
“比贝洛斯?”斯黛一愣,“所以梅乐思并没有因为结婚而改姓,甚至你们延续的是她的姓氏?这在你们的社会秩序中很少见。”
“的确,这是曾祖母有意为之的,我的曾祖父是个母父辞世的麻瓜出生的巫师,当年就职于魔法部,他想在魔法部站稳脚跟,就需要找到不弱的家族背景,而曾祖母同样需要一个有求于她的男人做丈夫——她不肯放弃自己的姓氏,梅乐思这个名字积累了她半生的名望。”
比贝洛斯是一名魔法部文员,金发蓝眼,身材高挑,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发展自己的事业。他死于第一次巫师战争中的某个食死徒手里,离世时年纪已经很大了,临死也未能善终。
梅乐斯教授与丈夫比贝洛斯相敬如宾多年,共同育有三个孩子。
两个儿子都与父亲极为相似,拥有阳光般的金发和大海般深邃的蓝眼。
只有小女儿,遗传了母亲的黑发黑瞳,因为这份相似,梅乐斯教授对小女儿极其溺爱,几乎百依百顺,而对两个儿子则十分冷漠。这种偏爱曾经引起了比贝洛斯强烈的不满,但梅乐斯教授却对此置若罔闻,她的世界里仿佛只有她的小女儿和学术研究。
“我的祖父曾经不止一次和他的哥哥一起被关在地窖里,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