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道,这永安巷中年岁最久的铺子是哪一间?”
“黄大人的千金赌坊,已有三十多年了吧?”
“三十一年,比你我还要年长些。”黄金屋微笑着摇了摇头,“只可惜,这样的铺子放在永安巷,没有一百家,也有八十家。”
“百无先生的有间当铺,已经三百年了。”
百无先生,是永安巷的天,这已经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事情,他的祖上以当铺起家,背地里红货赃物无一不倒手,传到他这一辈,已完全可以通过各种老主顾的关系知晓天下事。
三百年,这世上又有几个铺子能活得过三百年呢?
“的确很久了。”黄金屋却转头看向了热锅前正在全神贯注煮面的馄饨张,“而这家馄饨张却已经五百年了。”
“一直都叫馄饨张?”
“是,一直都是馄饨面摊,摊主一直都只姓张。”
“馄饨面,似乎不该是江陵城的饭食?”
“当然,众所周知,馄饨面是岭南的小吃。”
“浩浩荆楚之乡,留得最长久的居然是外来的和尚?”
“所以我敢说,他家既然能坐得住这前五百年,必定还会再有后五百年。”
“借您吉言,给您多撒半把葱花。”锅前忙碌的馄饨张终于开口说了话,他好像也只听得到该听的,只说可以说的。
荼蘼也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仔细打量了起来,馄饨张,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黑不白,不善不恶,普通得甚至让人看一眼就会立刻忘记他的长相。
可这样一个人,她却记下了,因为这个人自始至终从没有抬头看过她一眼,他实在懂得分寸。
拎得清的人,不管做什么,总不会吃眼前亏的。
这个地方,迎来送往的都尽是些摸不到底细的人,同样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做买卖的店家也绝不会比这些人多一条命,如果店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遮住眼睛,捂住耳朵,堵上嘴,那这里也许就变成了馄饨王,馄饨李,却绝不会再是馄饨张。
两碗热腾腾的馄饨面端上了桌,没有香菜的在荼蘼那边,另一碗在黄金屋面前。
五颗馄饨半挂面,一勺高汤拌韭黄。
汤汁淡黄清亮,面丝根根分明,透过薄薄的馄饨面皮,就能看到馅里包裹着的手指粗细的大虾球,这般实在的用料,也难怪生意能够蒸蒸日上。
“你喜欢吃香菜?”
荼蘼拾起筷子夹了一颗馄饨,却始终没有咽下口去,她皱着眉看着黄金屋在不停地用筷子搅弄他碗里的面。
“不喜欢。”
黄金屋说着,却夹起了一根香菜放进嘴里细细嚼了起来,
“和你一样,我也不喜欢。”
“可你却在吃。”
“我不喜欢吃很多东西。”黄金屋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复杂,这个冲头的味道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有人把他的脑袋一遍又一遍按进城门外的臭水沟里,呛到不能呼吸,“但还是得把他们都嚼烂了,一一咽进肚子里。”
也许很多人看到这副模样的他,听到这番慷慨陈词的话,都多少有些感同身受,从而理解了他那份悲怆与落寞。
可是荼蘼,她只是颇有些嫌弃地看着他,“你好像很喜欢自己虐待自己?”
“你从不虐待自己?”
黄金屋也有些疑惑地看着她,他从小读的书便告诉他,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他一直相信,也一直这样勉励自己。
不管是每夜睡的那间徒剩四壁的石室,还是强迫自己去咽下最难忍受的香菜。
他如是,他觉得荼蘼这样的人,更应该如是。
“我这个人啊,朝尽欢,夕死可矣,更何况人生苦短,当然是要及时行乐的好。”
荼蘼将手中夹着的馄饨放入口中,虾仁的鲜滑与猪肉的香嫩配制比例恰到好处,隐隐还能尝得到肉馅外的蛋黄包浆,能够吃到这样的味道,她此时也相信这馄饨张一定还会有后五百年。
“我从不虐待自己。”
“是么?”
黄金屋有些戏谑地看着她,
“那你为什么要往自己的身上割刀子?”
荼蘼刚刚夹起的面突然被碾断,她又若无其事地重新拈起了一根,“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虽然不会功夫,可我却也看得明白。”
黄金屋突然闭上了眼睛,昨夜看到的那一片红莲业火便已浮现在眼前。
昨夜,那一刻,好似已经深深烙在了他的骨头里,那是他平生所见最绝美的画面,那些刀疤,那些伤痕,就像是来自地狱的魇魅在向他招手,把他一步一步引入无底的深渊。
那幅画卷,只要他想看,就会在脑海中完全重现。
现在的他,已可以完全说得出,画卷上的每一处细节。
“你前胸的琵琶骨上有两处窟窿,不对,应该说是十二个。
我听说有些地方在拘押一些武功高强的人的时候,他们往往会用两把精铁钩子穿过左右两边的琵琶骨,这样不论多大本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