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权?“郑小龙不是很理解。
“就是享受股份分红,没有股份的所有权。”
没错,蒋博学的就是菊厂的那一套。
教员曾经说过,要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
具体的实施方案,应该没有比利益共享,更加合适的选择了。
和菊厂不一样,蒋博是主动选择,跳过了中间最艰难的部分。
菊厂一开始的时候,给的也不是虚拟股权,而是实打实的股权证书,每股一元,证书上有公司的红色印章。
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资金问题。
搞技术研发,是一项很烧钱的活动,菊厂不能上市,银行融资也比较困难,只能采用这种内部融资的方式来渡过难关。
后来员工虚拟持股的部分,逐渐集中到了员工持股会手里,菊厂的股权结构,就变得很简单,持股会 99.06%,老任头 0.94%。
当然,员工持股肯定存在问题。
跟老板不一样,所有者权益全都在公司里,员工存在着离职,退休的可能性。
这种情况下,股权怎么处理,就是个问题!
菊厂给出的方案是,原价回购。
长期以来,由于菊厂没有上市,对于其公司股价的估值,根本无从谈起。
买的时候时候是一块钱买的,卖的时候就只能一块钱卖。
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有具体的规定支持。
股票的回购价格是上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翻译翻译。
要是上市公司的话,就好说一点,每年都有财报,净资产有多少,股份数量有多少,除一下就出来了。
但是菊厂没这玩意儿。
后来的实际诉讼判决结果,也支持了菊厂的这种做法。
实际上,也就明确了,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和法律定义的股权不相同。
公司和员工之间,只是合同关系。
员工即便是买了虚拟股权,也不是股东,工会才是。
享有的也只是某种意义上的合同利益或者权益,并不是股权。
这么做的好处很明显。
菊厂在利益上完成了共享,但是决策权上,完成了集中。
涉及到菊厂的增资扩股,分工和人事任免等重要问题时,股东会议历次参加只有两个人。
老任头和工会的头。
也就是说,这两位才是菊厂真正的股东代表!
即便如此,蒋博的规划,都已经超出了郑小龙的想象。
从来没见过资本家会把利益主动往外让的。
“每個人能拿?”
“那肯定不可能,只有对公司有贡献的人可以拿,最直观的肯定是创造的利润。”
“拿奖呢?”
“拿奖就算了,公司的本质是要盈利,票房和利润才是第一位的。”
蒋博其实也衡量过,拿奖和票房孰轻孰重。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票房至上。
简单划分一下奖项。
国内的三金,还有百花华表金鹰,或多或少还算是有点含金量。
但是人情和资历的作用太大。
并不一定说,票房高,就能拿奖。
国外的就更不用说了,想拿欧洲的三大奖,拍电影之前,价值观都得先扭曲一下。
都是基操。
想要打动评委,就得投其所好,基本常识,
要是连这些都想不明白的话,咱不是说,适不适合继续当导演,估计都不适合出来混社会。
所以最后,蒋博决定,还是算了。
所有艺术类的电影,都更倾向于作者的个人表达。
在这个前提下,还非得要资方出钱,观众买票,就属于有点不要脸了。
没人对你的那点个人观点感兴趣。
观众只会替自己的喜好买单。
要是片方总想着喂屎的话,迟早会被反噬。
有些片子的预告片,剪出来就是诈骗!
不等郑小龙追问,蒋博继续道:“在我看来,观众才是第一位的,他们是我们的甲方,也可以说是我们的客户。
服务好了客户,公司的存在才有价值,咱们这些从业人员才能挣口饭吃。
不能像有些人一样,总是端着一副架子,高高在上,抚慰众生。
好像他们不拍片子,观众就没得看了一样。
咱们有一些文艺工作者,享受着特殊的待遇,以及大众的宽容,却做着恶心观众的事儿,肯定是不能被允许的!”
当着郑小龙的面,蒋博专门说了这些话。
没错,就是说给京圈听的。
作为京圈的初代大佬,郑小龙的地位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仗着父辈们的功劳,以及特权带来的信息差,把握着影视资源,每天净吹牛逼,还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蒋博确实看不惯!
郑小龙笑了,不过笑的有点尴尬。
他本人并不是个爹味很足的人,在圈子里的评价也不错。
不像王硕还有冯晓刚那帮人。
但毕竟还是京圈的人,属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我需要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