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一家三口”温馨的吃着早餐的时候,陆夫人进到了客厅,一进来就被这温馨的一幕给甜蜜到了,作为自家儿子和儿媳妇的头号cp粉,看到这画面,简直想尖叫。
管家平叔看着陆夫人这个样子,早就见怪不怪,领着陆夫人到餐厅里,陆寻抬头一看:“妈,你怎么一大早就来了?”
谷山栀听到后也抬头,叫了声:“妈妈。”这声音不大,陆夫人可是听的清清楚楚的,心里高兴的不行,她梦想中要有个女儿的,现实中没有,但是有儿媳妇也行啊,还是这么能干又漂亮的儿媳妇。
“我又不是来找你的。”陆夫人嫌弃的看了一眼陆寻。
谷山栀指了下自己:“找我的?”一头雾水的小脑袋往侧边一歪,陆夫人恨不得冲上去薅脑袋。
“之前你不是替安迪拍了一些穿旗袍的照片吗?他那一系列的旗袍今天下午办发布会,我就过来看看你今天忙不忙。”陆夫人没想到谷山栀居然在家,之前听陆寻说要去北城几天的。
“昨天晚上刚好回来的,那就去吧,我也想看看。”谷山栀还没看到过一系列的所有旗袍,只是选了几件最有代表性的让她拍,说是要做宣传照,当时谷山栀还坚持不露脸,安迪就给她准备了金色的凤凰面具。
陆寻看向谷山栀:“今天不是说陪我上班吗?”
谷山栀犯难了,手心是老公,手背是陆寻。但俗话说,小孩才做选择,她全部都要:“我上午陪你上班,下午去发布会,怎么样?”
这个安排简直完美,幸好两个时间没有冲突。
陆夫人就说:“那我也去陆氏。中午一起吃个午饭,再出发。”
陆寻感觉自己老母亲相当电灯泡,就说:“妈,你只能在爸的办公室,别来我这里。”
被自己亲儿子嫌弃,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陆夫人也不跟他计较,看向谷山栀:“这样可以吗小栀?”
“可以啊,我们快吃完了,等下就一起去吧。”谷山栀接过陆寻手里的勺子,三两下就把剩下的粥喝完了,然后起身回房间换衣服。
陆寻看着陆夫人,问:“你等下不能当我们的电灯泡,好不容易我老婆休息在家陪我一天,你都要跟我抢。”
“谁跟你抢了,我儿媳妇难得休息,我也想见见她不行吗?小气。”然后把目光投向吃的正香的小丸子。
“你们什么时候还养狗了,你不是最怕麻烦的吗?小宝贝叫什么名字呀?”陆夫人越看越喜欢这只小小的萨摩耶,又白又软又多毛。
“刚养的,叫小丸子。”
“母的?”
“公的。”这个名字确实很容易让人误会。
“这确实很像一个丸子,这名字起的不错,肯定是我儿媳妇取的名字。”
陆夫人就是谷山栀的脑残粉,儿媳妇放个屁都是香的。
陆寻也没理会陆夫人浮夸的演技,对陆夫人说:“帮我看一下它,我上去换衣服。”
然后就剩下陆夫人和小丸子一人一狗在餐厅里,他们一走,陆夫人就叫来了管家平叔:“平叔,小两口这几天怎么样了?还习惯吗?”
平叔恭敬的说:“少夫人前几天不在家,少爷就跟丢了魂一样,每天早出晚归的上下班,昨晚说去了少夫人娘家吃饭,晚上就跟少夫人一起回来了,这只狗也是前天送过来的。”
陆夫人摇了摇头:“我这儿子没想到还是个恋爱脑。这谁能想得到呢?”
平叔笑着说:“夫人你放心,少夫人和少爷两人感情好着呢。只要少夫人在家,每天我家老婆子都得给他们换上新床单。”
这话一出,陆夫人就懂了,真羡慕年轻小两口的感情,还有体力,看这个趋势,她应该很快能抱上孙子孙女了吧。
想想就觉得美滋滋的,现在暂时没有孙子孙女,就先抱抱狗吧,陆夫人把吃饱的小丸子抱起来走到客厅,放到客厅沙发旁的窝里。
“陆寻这窝弄得不错啊,看起来挺专业的。”陆夫人看见了小丸子五星级的家,首富的狗,果然都有属于自己的豪宅。
平叔说:“少爷找人按少夫人的喜好来布置的,少爷是真的用心了。”
没多久,谷山栀和陆寻就换好衣服下楼了,陆寻是一如既往的西服,谷山栀上身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短袖poloT恤,下身穿了一条淡蓝色半身裙配白色球鞋,显得修长的双腿越发好看,头上还有一顶天蓝色棒球帽,肩上斜挎着一个目测只能装下手机的蓝色小包包。
主打一个白色配各种深浅的蓝色,青春洋溢。
这个容量只能装的下可爱的小包还是限量款。
陆夫人看到谷山栀就开始夸:“小栀真好看,这样穿显得特别年轻,就像个高中生一样。”
其实,要不是跳级,现在谷山栀还真就是一个大学生,这话明面是在夸谷山栀,暗地里是说给陆寻听的,潜台词就是“你看你穿的什么东西,老气横秋的。”
陆寻听懂了,看了眼自己的装扮,又看看身边的小姑娘,决定上楼换一套,对谷山栀说:“小栀等我一下,我去换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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