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娣,你可要好好跟着清歌学习,等以后咱们有能力了记得回报她,她是好人,也是娘第一次遇到好人,咱们要一辈子记得她的好,如果以后她发生什么危险,就算是豁出性命也要保护好 她。”
沈翠花想过了,以后要是沈清歌再回去沈家她就跟着一起回去,手里提着棍子跟在身后,起码不会让她一个人面对这么多人跟事,她也不过才不到二十岁。
马盼娣点点头,“娘,我知道的,以后咱们就陪在她身边,再也不让她一个人下山了。”
同样想法的还有沈清尘,其实三人都不错,就是武力值还没有沈清歌好,如果都跟着一起回去的话,肯定会拖她后腿,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有三个人了,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他跟马盼娣她们肯定能帮上忙。
沈清歌并不知道他们心里的想法,此时的她已经来到深山,她馋肉了,山里有不少野味,不过她也不会赶尽杀绝,要不然到时可就啥都没有了,隔一段时间才会来打一两只。
不过要是遇到野猪的话她也会把它们打晕放空间里去,野鸡野兔啥的在空间里也养了不少。
草丛里一只野鸡嗖一下就飞出来,沈清歌对着它射出一支箭,野鸡瞬间倒地,她慢悠悠走过去捡起野鸡丢到背篓去,随后继续往前走。
来到一处悬崖边上时,她看到了一株灵芝,她眉头一皱,这株灵芝她想要,但在悬崖上,一个不小心肯定掉下去肯定会摔得粉身碎骨。
沈清歌在空间里拿出绳子,一头围绕大树牢牢绑了好几圈,另一头则是绑在自己腰上,她还戴上了空间里的降落伞,要是掉下去的话就立即开伞。
等她来到灵芝边上时,看着那株灵芝,她眼睛都亮了,立即拿出小刀小心翼翼地挖出来,也许是有些激动,光是挖灵芝她就花了十几分钟。
等挖出来的时候,她脸上满是幸福的笑,放在后世肯定会很值钱,而且这灵芝一看年份就不少,起码有上千年吧,等有空她拿到医馆问问。
等安全回到地上时,她收拾好东西准备下山。
而这边,盼娣跟沈翠花两人在厨房里忙碌着,没一会沈清歌手里拿着一只野鸡进来,“婶子,把这只鸡也炖了吧,我看篮子里有些蘑菇,就做小鸡炖蘑菇,我都好久没吃了。”
这段时间不是去镇上交货就是回沈家,忙得都没时间好好坐下来吃一顿饭,她感觉她人都瘦了好几斤,这只野鸡足足有四斤,够他们吃两餐了。
马盼娣看到野鸡的时候也是很高兴,“清歌,这野鸡是怎么抓的?要不你教我,以后我也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打到?”她想着要是自己学会打猎,那以后打猎的事就交给她去做。
沈清歌笑了声,“山上很危险的,要是想吃肉就努力帮我做衣服,以后我给你们发工资。”沈翠花给她打来了水洗脸,水是她去山上那处打的,山上有一个地方会流出水来,还很清澈,平时沈清歌也是用那里的水做饭。
她知道那是山泉水,喝起来很甘甜,大队的人很少来这里,并不知道山上有泉水,要是知道了肯定得每天都来装回去做饭。
马盼娣点点头,随后便拿着鸡进去放血烧水拔毛一气呵成,再把鸡切成小块,跟蘑菇一起放进去一起炖,再放一些沈清歌买回来的调料,没一会屋里满是香气。
大概四十分钟后,便能吃饭了。
等吃完饭后,沈清歌便下山了,她得去一趟市里,而且这次过去没那么快回来,这一次她带了衣服还有头饰,她知道市里那些工厂到时会举办一个联欢晚会,几个工厂的工人会聚集在一起开一个大型晚会。
她打算推销自己的服装跟头饰,今天她特意换上了那一身复古港风的套装,还戴上了头饰,要是头发卷一卷,妥妥的港风女神。
这些衣服也不是很华丽,就是碎花衬衫跟牛仔裤,再搭上一条复古红头饰。
大队的人看到她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这清歌长得真是越来越好看了,特别是穿着这身衣服的时候像极了海报上的明星。”
“这衣服是她自己做的吧?我在镇上国营商场都没见过这个款式。”
几个婶子跟几个年轻小媳妇看着已经远去的沈清歌,直到看不到人影还在那讨论她身上穿着的衣服,沈思月也混在人群中。
她的脸已经结疤,沈老太给她用了很多芦荟敷在脸上,还去市里看了医生,这才勉强遮挡住一些,不过她在脸上涂抹了些胭脂之类的东西,不认真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沈思月死死盯着沈清歌远去的背影,听着别人夸她好看,她的心里一阵妒忌,沈清歌一点也不好看,起码跟她无法比,她高傲地仰着脑袋,这些泥腿子懂个屁,一点眼光都没有。
大概两个小时后,沈清歌才来到市里,她来到市里最大的机械厂,刚想把自行车停好就看到一对母子好像在说话,她抬眸看过去。
只见一个长得阳光帅气,身高大概一米八多的高个男子嗓门很是大声地喊了声:“大壮,你听我解释,事情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难道你还不信你亲儿子吗?”
随后那个保养得当的女人伸出手拧着他的耳朵,“你叫我啥?给机会你再喊一次,你爸都说了家里没那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