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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1 / 2)

李珊从中心医院离开后,回到公正律所,点开微信发现有一条新好友添加申请,李珊点开一看对方的验证消息写着“我是中心医院陆舜曦”,李珊顿时两眉上挑了几下,然后点击通过。随后,正当李珊思量陆医生为什么要加自己好友时,陆舜曦的第一条微信发了过来

“您好,李律师,我是中心医院的陆舜曦。关于今天我们院长找您谈的委托代理律师一事,希望您能再考虑考虑。”

说实话,看到这条来自陆舜曦的微信内容,李珊整个人都很蒙,其实李珊不懂的是作为行业龙头就算现在深陷舆论之中,也不代表自己聘请的法律顾问可以完全弃自己于不顾啊,毕竟当初是签了协议的,如果法律顾问没尽到义务那么完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从今天的谈话内容中来分析,即使是在法律顾问不作为的情况下,中心医院仍旧选择不起诉违约也不更换法律顾问,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这一番神操作不得不让李珊怀疑是不是中心医院或者是刘铮本人有什么把柄在现任法律顾问手中了,从而使得中心医院或者刘铮本人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任人拿捏。

李珊将手机翻来翻去,也拿不定主意究竟这条微信自己该不该回?如果回复的话,应该回什么?自己能否向陆舜曦询问一下关于中心医院现任法律顾问的事?从今天陆舜曦的表现来看,他应该还是知道一些内部消息的。但是李珊又想到如果自己不打算掺和中心医院这起案件了,那么自然是不该知道的消息就不要打探对自己来说更安全一些……那么现在究竟应该怎么抉择呢?说实话,如果李珊在前几天就知道中心医院如此神秘的话,那自己是不会想要试图接近这起案件的,毕竟中心医院从之前媒体披露的新闻消息来看完完全全是一个正面积极的形象,但是现在看来恐怕没有之前报道出来的那么简单。

李珊想了想,即使自己不代理中心医院这起案件了,那么也没必要连陆医生的微信都不回复,那太违反社交礼仪了,于是李珊回复道:

“感谢陆医生的信任,但是我们律师之间也是有行规的,不能说是随便插手别人的业务范围。”

李珊此时没有明说,由于中心医院在刻意隐瞒法律顾问的情况,那么自己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且未知的麻烦就不掺和你们那些事儿了。毕竟未知的危险才是最需要惧怕的!

很显然,陆舜曦读懂了李珊的真实意思,

“李律师,不瞒您说,其实我对于我们医院的法律顾问一事,也是知之甚少。但是感觉之前确实是有法律顾问在为我们行医提供法律咨询的,后来我也记不太清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这个法律咨询服务就暂停了。但是今天听刘院长的意思是无论有没有法律顾问,也是不影响您来代理发布律师函的,不是吗?”

“其实关于贵院现在遇到的情况,也不是一定得通过发布律师函的途径来解决的,律师函就仅仅是个载体,只要内容不变,不用过分拘泥于形式的。贵院完全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一则声明,明确造谣将会移交公安追究法律责任就可以了。”

此条消息发过去后,陆舜曦迟迟没有回复,李珊也默默地放下了手机。也好,之前自己是万分想搭上中心医院这班车,所以自己是没有主动提出除了律师函还有其他的方式能解决此时的中心医院面对的困境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纵使自己想赚钱也不能太过于冒险,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互不信任的队友手里那就相当于将自己置身于悬崖峭壁旁,一不留神那就是粉身碎骨……除非,中心医院能解释清楚现任法律顾问的情况,但是现在看来可能性极微。

正当李珊陷入沉思之时,公正律所内传来了一阵吵闹的啼哭声,李珊听着好像是说:“我儿子是被骗了,怎么会犯法呢?他什么都没做啊?”

此时李珊的手机传来了律所主任的微信,让李珊前去接待一下这个正在哭闹的委托人,得将她的情绪稳定下来然后才能进行沟通。

公正律所此时不是说仅剩李珊一个律师了,但是为什么律所主任会点名要求李珊去接待呢?原因是现在仍在所内办公的律师除了李珊和另一个女律师外,其他都是男性律师。男性律师不仅是面对自己的家人哭哭啼啼时毫无办法、面对哭哭啼啼的委托人时更是六神无措,此时李珊一眼望去,所有办公位上留守的律师全都把头低地沉沉的,仿佛鸵鸟!另一位女律师呢,也是性格偏男性化一点,丝毫没有女性的柔和,面对这种场景也是处于不知所措的境地,之前在李珊做律师助理那会儿,就经常被安排先去安抚稳定住委托人的情绪然后再由执业律师和委托人谈判……所以现在即使自己执业了,还是得去做这类的工作!律所美其名曰能者多劳!

“您慢慢说”说着李珊递过去一张纸巾。

“律师,我儿子真是冤枉的,你一定要救救他啊。”所有来律所的委托人,都坚信被委托人是冤枉的。但是几乎没有案件是被法院宣告无罪的。但是这个话呢,还不能直接和委托人辩驳。毕竟律所的工作性质不同于公检法部门,律所属于服务性质的行业,在缔结代理合同时处于被动地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乙方,而公检法呢处于完全的甲方地位。当事人要是一来到公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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