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今日要去哪里?”
下朝后回到东宫,李晓汐特意挑了一件不显身份的常服穿上了,准备要外出。
内侍刚刚听到消息,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赶了回来。
此刻,他小跑着追上,明知故问道。
“当然是……”李晓汐勾了勾嘴角,突然运起了轻功,扬声说道,“出宫了!”
“殿下,您等等奴才啊!”
内侍连忙跑步跟上。
“追不上就别来了。”
“殿下……”
西市。
“簪子……上好的簪子……”
“卖发绳、发带啦!”
“看一看吧,上等的玉冠……”
“这条街,每天都是这么热闹吗?”
李晓汐走在街上,问道。
她特意挑了平民比较多的西市,趁着现在无事,查探民情。
现在看来,西市尚且熙熙攘攘,这帝都倒还有几分太平盛世的模样。
“是的,殿……小姐……”内侍殷勤地走上前,谄媚一笑,道,“您若觉得喧闹,要不奴才帮您清清场。”
“你可别。”李晓汐将几乎贴到自己身上的人推开,“我今儿个喜欢热闹,你可别坏了本小姐的雅兴。”
“奴才遵命!”
“走,去看看那个簪子。”
李晓汐兴致勃勃地来到小摊面前,拿起一支玉簪,问道:“这位姐姐,你这玉簪怎么卖啊?”
方才她离得远远的,就相中了这支玉簪。
这玉簪虽然没有宫里的精细,但是其如兰的风格,倒是适合她的王夫李怀章。
她现在是对李怀章没有多少感觉,但是对他也没有厌恶感,甚至还喜欢在无事时,逗弄逗弄他。
况且,想到这人前些时日衣不解带、细心体贴的照顾她,只得了她一句肯定,眉宇间就有化不开的开心,她就有些心疼。
虽然她说不上不爱他,但是该负的责任还是会负的。
似乎,一直这么相处下去,也不错?
君子如兰,温润如玉。
“小姐真是好眼光,这枚簪子是俺从黎州拉来的好玉,又自己亲自雕刻的……”
“好啦,要多少两银子,你就直说吧。”
李晓汐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
“这位小姐,总共收您一两银子。”见李晓汐听得不耐烦了,生怕她不买了,卖货娘连忙说道。
“值吗?”
李晓汐拉来内侍,低声问道。
“您想要什么,直接让底下人孝敬您不就成了。”内侍低眉顺眼地说道,“这种小事何必您破费,而且这种簪子粗鄙不堪,怎能入了您的眼?”
“就问你,值还是不值?”
可恶,今天这人怎么都这么啰嗦……
李晓汐逐渐开始不满。
“值不值的奴才不知道,”内侍连忙说道,“咱坐拥国库,有什么是买不起的。”
“我这还不是怕吃亏。”钱她确实不缺,但是不想被不明不白的割韭菜。她才不想做冤大头呢!
“只要您喜欢的,就算原本是一文不值,也是价值千金。”迎上李晓汐不解的目光,内侍笑道,“您要知道,您是我大金朝未来的君王,只要是您喜爱的,便是世间难得的珍宝。您即是我大云朝的中心。”
“孤知道了。”李晓汐点了点头,“那就付钱吧。”
“是。”内侍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递给小商贩。
“您收好了。”
“让道!让道!”一队马队疾驰闹市,马上坐着的都是身穿甲胄的军士,“大胆贱民,还不速速退开!”
为首者冰冷的鹰眸里尽是狠辣,嚣张地挥舞着马鞭,带着倒刺的鞭子不是抽打在马的身上,便是抽打在周遭无辜百姓的身上。
众人连忙四处躲散。但是本就是拥挤的人群,又能躲哪里去呢?
一时间踏伤了不少人,哀嚎遍地。
而原本繁华喧闹的街上瞬间就是一片狼藉。
“真是好大的胆子!”李晓汐顺手扶起摔倒在身旁的人,将簪子递给了内侍,“拿好东西。”
李晓汐曾在天朝长大,是生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的接班人,从未见过如此猖狂、视人如草芥之人。
原主的记忆里虽然有,也听说过不少,但第一次亲眼所见,震撼仍是不小。
帝都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呢?
来不及细想,跃空而起,李晓汐随手拿起一根货摊上的发绳,飞身来到马队前。
“还不赶紧让开!”为首的厉喝一声,也没有停下,或者是避让的意思,正欲踏着李晓汐而去。
“让开的是你!”
李晓汐一甩手,发绳就像是活了一样,缠在了马腿上。
只见她用力一拉,马匹就凄厉地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
骑手也狠狠的摔在地上,正好倒在了后面马队的必经之路上。
“驭——”
后面的人连忙一拉缰绳,勒停了马匹。
“哦?原来你们也不是不知道,如何让这马停下来。”李晓汐走到为首者的身边,讥讽道,“之前不是踏着人走的嘛?怎么现在不走了?”
“大胆!你